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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各物业管理处仓库管理,使公司物品的入仓、保管、出仓、盘点等事务流程规范化,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管理处一级仓库(即综合仓库)和二级仓库(即工程部仓库)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 行政管理部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物业管理处的仓管员负责对本仓库进行具体管理。
3.2 仓管员和使用部门的相关人员负责入库货物的验收。
4.工作内容
4.1 物品验收入库
4.1.1 物品入库:仓管员要根据已获批准的物品采购审批表,购物发票,核对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并对物品的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验证,验证内容包括:检查物品的外观与包装是否有损坏,是否有合格证,某些专业用品应邀请专业人员进行产品内在质量的检验或试验。
4.1.2 验收合格后,仓管员要及时填写《进仓单》和《台帐》,并在《进仓单》的仓管签字处注明“合格”二字。
4.1.3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物品不准进入货仓,不合格物品或退货或换货由采购人负责处理。
4.2 物品的储存保管
4.2.1 物品的储存,根据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安排合适存放的位置,凡进出量大并无防潮要求的物品落地堆放,用转量小的物品用货架存放。
4.2.2 物品存放位置应设置卡片(内容包括: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同时物品数量应包括:入库数、出库数和结存),以方便查找,起到指引作用,每件物品表面要贴有标识(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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