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土地条件相当的均值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具有全域性、分用途、平均性、有限期、时效性等特点。基准地价是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资决策的依据,是评估宗地地价的基础;公布的基准地价,对土地利用、流动有引导作用,也是国家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依据。
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根据《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建设用地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8大类32小类。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经有权机关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