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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货验收:
1.货物进仓,需核对订单(采购订单和销售订单)。待进仓物品货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2.货物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收货可采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装抽查,抽查时发现实际数量小于标识数量的,应按最小抽查数计算接收该批货物。
3.入库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
4.对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办理回用或超出订单的物料、销售部经检查确认,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5.实收数量与订单相符合,将实收数量录入电脑。
二、货物出仓
1.货物出仓,必须有合法的经批准的凭证、指令,例如:
① 业务发货凭《业务领货单》和《临时领货单》办理;
② 成批出仓凭《销售订单》和销售部门下达的《出货通知书》办理;
④ 调拨出仓凭《调拨出仓单》;
2. 所有计划外发料和非销售性发料,需经总经理经理签字。
3. 货物出仓,需由领料人/提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 公司内部领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执行董事批准后方可领用。
5. 严禁无手续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
6.业务员当天销售货物单据必须第一时间核对后输入电脑存档。
7.每月25日财务进行仓库清点盘存,库存数字如有不符,仓库管理员自行负责承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仓库管理员如有违规,每次罚款10元——200元,情况严重罚款500元——1000元及开除。
四、以上条款仓库管理员签字后生效。
仓库管理员签字:
年 月 日
安庆市富城商贸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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