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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存货进出管理、堆放管理,确保存货帐实相符,以及加快存货盘活管理等,特制定本制度。
2、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以及备品备件等等,固定资产、财务现金等非存货资产遵循相关盘点制度,不在此制度规范以内。
3、存货应当制定各品种最高库存量(前期统计观察分析后确定存货量)。凡是库存已达到最高库存量的存货,仓管应当拒绝收货。
4、仓库分原材料仓、成品仓、半成品仓、外协商品仓等
5、公司也设置报废仓,并由仓管员建立报废仓台帐。应当定期清理。
6、仓库进出物资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涉及的所有票据都必须经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才是有效的单据;没有经过仓库的物资,仓管员不得给予开具票据,也不得给予签字确认。
7、仓库所有票据的内容必须根据系统打印出来,不得涂改。否则,视同票据无效。会计收到仓库传来的票据,必须认真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退回和纠正。
二、存货进出管理
1、存货进出仓库,仓管员应当和采购人员核实数量,做到单据和数量完全相符。
2、存货进出仓库时,仓管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审核审批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在确保财务审核审批人员和相关经办人都签字确认后,才能入库或出库。
三、存货堆放和日常管理
1、仓库钥匙必须专人保管,除了仓库以外的人员不得私自进出。
2、仓库做好清洁、整齐、防霉、防蛀、防潮等工作。仓管员必须经常定期及不定期的抽查物资,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物资摆放要讲究科学、合理,区域要分开、清晰,摆列要整齐、有序,高低要适当、均衡;每堆物资前要统一使用公司的标识牌,并在标识卡上写明物资的名称、品种和数量,保证帐、卡、物相符。
4、标识卡书写要工整,必须要做到物卡同步变化,杜绝以任何客观理由影响“物卡”相符。一般标识卡内容包含: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5、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灰尘清理,从而减少因污染带来的质量问题。
6、仓管员应当定期对物资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进行全面整理,属于已过保质日期的物资应当转入次品区域,并挂上蓝色标识卡。
7、仓管员有权拒绝闲杂人员随意进出仓库。
8、必须严格检查或督导进出仓库的人员,及时关好门窗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9、保守仓库业务秘密,杜绝向供应商等其他人透露物资库存等有关业务信息。
10、未经上级同意,不得随意复制、摘抄公司资料。作废文稿应及时妥善处理,以防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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