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规范原辅料(包材)入库、发放和贮存的操作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包材)的入库、发放和贮存。
3责任单位
营销三分部、营销二分部、品质管理部、生产单位
4管理要求及规程
4.1原辅料(包材)的入库
4.1.1 原辅料(包材)到货时,仓库管理员应进行初检,检查外包装是否受潮、破损、标签标识是否清晰完好,数量是否正确,核对供货单位是否属合格供方或供应商质量审计初审表确定的可以进货试用的供应商。来货应标有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初检存在问题,如数量不符、供货单位不是合格供方或进货试用的供应商时,库管员应予拒收。
4.1.2 初检符合要求的原辅料(磷酸、石粉除外)、包材放入仓库的指定堆放区,分品种、规格、批号整齐堆码,设黄色的待验标志(磷酸、石粉暂不卸货,其他散装品可按批放入临时或中转容器);库管员应根据《原辅料批号管理规程》的要求确定该批原辅料及包材的批号并填写收货记录,完整记载原辅料及包材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供应单位、收货人等事项。同时由采购业务员填写“请检单”交公司品质管理部组织抽样检验。
4.1.3 公司品质管理部接到原辅料及包材的检验申请后,应在当班次内安排质量检验室进行检验,质量检验室应按相关规程取样并安排质量检验室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束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送交品质管理部。公司品质管理部根据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情况出具放行单并附检验报告送仓库管理员。仓管员接到放行单及检验报告后,应将检验单号记入相应的记录中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4.1.3.1 质量合格的磷酸、石粉大宗原料,由品质管理部通知送货车将原料输入贮罐(槽)中储存,同时营销三分部办理该批原料的入库手续,在采购业务员开具的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在收货记录和相关帐薄中登记并填写货位卡。
4.1.3.2 质量合格的辅料及包材,办理入库手续,在采购业务员开具的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在收货记录和相关帐薄中登记并填写货位卡。将辅料堆放地点的黄色的待验标志更换为绿色的合格标志。
4.1.3.3 质量不合格的磷酸、石粉,不得缷货,按《不合格品控制规程》处理。
4.1.3.4 质量不合格的其它原辅料及包材不办理入库手续,按《不合格品控制规程》处理,同时将辅料堆放地点的黄色的待验标志更换为红色的不合格品标志。
4.1.4 原辅料及包材入库验收的其他事项按《外购物料验收管理规程》处理。
4.2原辅料及包材的发放
4.2.1 仓管员根据(批)生产指令和领料单发放原辅料及包材。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时,认真核对领料单上的品名、数量、规格与(批)生产指令中的相应内容相符无误后,根据原料、辅料、包材的贮存特点分别发放:
4.2.1.1 磷酸、石粉直接从贮罐(槽)中通过管道直接进入生产系统,生产一批(釜)所需的磷酸、石粉分别开一次领料单。原料领用量以管道上的计量装置读数为基准,并根据公司管理部门确认的经验系数修正后确定,领发料的双方共同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
4.2.1.2 辅料及包材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辅料发放前应核对其是否有绿色合格标志,有包装的物料应包装完好,标签和标志应与物料一致。发放辅料及包材时,领用人和库管员需核对发放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并双人复核,核对无误时方可办理出库手续,若核对中发现有误,则应查明原因。
4.2.2 每次发放物料后,库管员应在领料人开具的领料单上签字认可,按规定收存领单的相关联,及时填写相关帐薄和变更货位卡的内容,保持帐、卡、物相符。
4.2.3 不合格的原辅料及包材不得发放使用;超过贮存期限的原辅料及包材,必须复检合格后才能发放,复检要求:
4.2.3.1 原辅料按其保质期要求复检。
4.2.3.2 塑料包装袋复检期为6个月。
4.2.3.3 纸质阀口袋复检期为45天。
4.2.4 发放物料后不规整的堆码应及时归并整齐,尽力保持堆码整齐,横竖成线,高低平齐。
4.2.5 发放物料后空出的堆放区应及时打扫干净待用。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