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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高效的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本仓库自身作业服务效率,特此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动力叉车和人力叉车管理办法
1.动力叉车及叉车司机
a. 叉车应放于指定地点,专人专管,闲置时间严禁放置于与作业无关的地方(作业时除外)。未按规定执行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
b. 叉车司机应每天检查轮胎、水箱、机油是否有异常状况、以及其他的常规检查,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理,不影响作业,如未及时报告出现责任事故一切由责任人承担后果。
c. 叉车人员作业时按照已接到的指令单为准作业,以接到单据的先后顺序为准作业。如果有其他业务如:大冢现场叉货,震宇胶箱落高等等,恕叉车作业人员概不听从其他人的临时指挥。
d. 叉车司机应该有现场临时作业决策权,在忙时无需考虑库内个别客户现场人员的需要,应以大局为重。
2. 人力叉车
a. 每个客户的人力叉车应有自己的放置位置,用过之后严禁放置在叉车过道、人行道上,禁止放置在客户自身所需面积之外的地方 ,违者本公司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将投诉责任人所在的公司和其公司的最高主管,(注:如果贵司仍无视我公司规定,我公司有权以经济处罚的方式处罚该责任人,处罚金额根据当事人所犯过错严重程度而定)
b. 严禁本公司所有成员(注:包括客户人员和外来人员),在使用人力叉车时,站在叉车上面,来回滑行人力叉车,违者本公司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c. 本司所拥有的人力叉车,在未经本公司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禁止私自使用。(注:主要是外来装卸货物的司机)
( 二 ) 本公司司机和外来社会车辆管理方法
1.本公司司机
a. 定期检查责任人所使用的车辆的常规检查,包括动力、轮胎、水箱、机油、
刹车制动系统、车灯等常规检查,定期上报车辆的状况,(注:日检、周检、月检)每日、周、月各项检查之后上报本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收到检查报告之后上报总经理,以便应对和处理车辆运作时存在的各种隐患。
b. 本公司车辆必须配备工具、绳子、机油、防冻液等常用的相关物品,所有工具由本车的司机管理,出现的一切损失应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c. 货车司机提送货物时应及时报告货物的状况:往返时间、路况、车况、货物的安全状况等。如未告知部门主管,出现的相关情况,应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d. 车辆所需的车钥匙由司机本人管理,早拿晚交。
2.外来装卸货物的司机
a. 来我公司装卸货物时,应服从我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车辆不能乱停乱放,以配合我公司工作人员的正常作业秩序,如不听从安排,我公司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装卸货物、或推迟装卸货物的时间。
b. 外来司机严禁在我公司仓库、作业平台、车辆停放处吸烟、打闹。违者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c其他外来车辆夜晚将车辆停放在我公司时,应停放在不妨碍我公司员工作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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