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是采购主体获取资源或物品、工程、服务的途径、形式与方法。当采购品种战略及供应商战略确定后,采购方式的选择就显得格外重要。它是决定着企业能否有效地组织、控制物品资源,以保证其正常地生产和经营以及较大利润空间的实现。采购方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企业制度、资源状况、环境优劣、专业水准、资金情况、储运水平等。
1.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
这是根据企业内部的采购权限而划分的主要采购方式,企业在作出采购方式决策时要从资源、环境、制度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自身管理、成本、效率、采购数量、组织状况等条件。
1)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是指企业在核心管理层建立专门的采购机构,统一组织企业所需物品的采购进货业务。随着连锁店、特许经营和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ory)厂商的出现,集中采购体现了经营主体的权利。
集中采购有利于获得采购规模效益,降低进货成本和物流成本,争取经营主动权;有利于发挥业务职能特长,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采购主动权;易于稳定本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得到供应商在技术开发、货款结算、售后服务等诸多方面的支持和合作;集中采购通常采取公开招标、集中决策的方式,可以有效制止腐败。其特点在于:量大,过程长,手续多;集中度高,决策层次高;支付条件宽松,优惠条件增多;专业性强,责任加大。
集中采购适用条件:大宗或批量物品,价值高或总价多的物品;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或其他战略资源,保密程度高,产权约束多的物品。其适用范围:集团范围实施的采购活动;跨国公司的采购;连锁经营、OEM厂商、特许经营企业的采购。
2)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相对应,分散采购是由企业下属各单位,如子公司、分厂、车间或分店实施的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采购。只是集团将全力下放的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式集中采购的完善和补充,有利于采购环节与存货、供料等环节的协调配合,有利于增强基层工作责任心,使基层工作富有弹性和成效。其特点在于:批量小或单件,且价值低,开支小;过程短、手续简、决策层次低;问题反馈快,针对性强,方便灵活;占用资金少,库存空间小,保管简单、方便。
分散采购的适用条件:小批量、单件、价值低,总支出在产品经营费用中占的比重小的物品;市场资源有保证,易于送达,较少的物流费用;分散后,各基层有这方面的采购与检测能力。其适用范围是二级法人单位、子公司、分厂、车间;离主厂区或集团供应基地教员,其供应成本低于集中采购时的成本;异国、异地供应的情况;产品开发研制、试验或少量变型产品所需的物品。
2.现货采购与远期合同采购
从生产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对物品的交割时间来划分,采购这一经济活动又可划分为现货采购与远期合同采购,这一采购方式将在其它方式的支持与合作下完成企业对外部资源的需求。
1)现货采购:指采购方予物品或资源持有者协商后,即时交割的采购方式。它的特点在于:一是即时交割;二是灵活、方便、手续简单,易于组织管理;三是无信誉风险;四是对现货市场的依赖性大(市场的资源充足,随行就市,价格波动)。
现货采购适用条件:企业所需资源或物品充足;所需资源或物品能及时送达;需方有充足的现金流用于支付货款;现货质量有保证,且采购人员有识货手段和经验;一般情况下,在所需资源或物品已形成市场时,才具备交易条件。对企业生产和经营临时需要、企业新产品开发或研制需要、设备维护、保养或维修需要、设备更新改造需要、企业生产用辅料,工具、卡具、低值易耗品、通用件、标准件、易损件、普通原材料及其他常备资源等适于用现货采购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决定采取现货采购策略后,应关注一下经常容易发生的问题,比如价格不稳定、质量与数量不易保障、缺货风险、采购过程易滋生腐败行为等。因此,采购时一定要注意验货,尤其是提货时应当面验货,发现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包装以及厂家不符时及时交涉。
2)远期合同采购:这是供需双方为稳定供需关系,实现物品均衡供应,而签订远期合同的采购方式。它通过合同约定,实现物品的供应和资金的结算,并通过法律和供需双方信誉与能力来保证约定交割的实现。这一方式只有在具有良好的经济关系、法律保障和企业具有一定的信誉和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得以实施。
远期合同采购其特点在于时效长(一般可保证一年以内的交割,有的远期合同有效期可达数十年);价格稳定(按合同价格和方式执行,价格有保障);交易成本及物流成本相对较低;交易过程透明有序,易于把握,便于民主科学决策和管理。
远期合同采购的适用条件:具有法律保障且经济秩序良好的社会环境;适用大宗或批量采购;供需双方具有交易信誉和能力;具有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和其他认同的履约条件。其适用于企业生产和经营长期的需要,以主料和关键件为主、国家战略收购、大宗农副产品收购、国防需要及其储备等。
3.直接采购与间接采购
1)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主体自己直接向物品制造厂家采购的方式。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均使用此类采购方式,实现自身生产需要。
直接采购环节少,时间短,手续简便,意图表达准确,信息反馈快,易于供需双方交流、支持、合作及售后服务与改进。同时,在实施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中,便于对供应商资信认证,完成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直接采购的条件适用于需方的采购量足够大且供方能够接受;在没有制度限制及各种特权影响的情况;需方自身有相应的采购、储运、渠道、机构与设施等;采购行为费用低于间接采购费用。一般用于生产性原材料、元器件等主要物品采购及其他辅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值的指出的是如果选择直接采购方式,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二是要搞好采购计划与决策;三是要正确签约与控制交易主动权;四是要把好验收检测关。
2)间接采购:是指通过中间商实施采购行为的方式,也称委托采购或中介采购,主要包括委托流通企业采购、调拨采购等。
委托流通企业采购是依靠有资源渠道的贸易公司、物资公司等流通企业实施,或依靠专门的采购中介组织执行。
调拨采购是计划经济时代常用的间接采购方式,由上级机关组织完成的采购活动。目前除非物资紧急调拨或执行救灾任务、军事任务,否则一般均不采用。企业闲置物品串换,或资源交换,也可算作间接采购方式。
间接采购可充分发挥工商企业各自的核心能力;减少流动资金占用,增加资金周转率;分散采购风险,减少物品非正常损失;减少交易费用和时间,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间接采购的条件适用于当地或较近的区域有能够承担采购任务的流通企业或中介组织;直接采购的费用和时间大于间接采购的费用和时间。间接采购适用于核心业务规模大,盈利水平高的企业;需方规模过小,缺乏能力、资格和渠道进行直接采购;没有适合采购需要的机构、人员、仓储设施的企业。
4.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地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与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等过程。整个过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
通常,招标采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或通知等公开程序,邀请潜在的投标商进行投标,最后通过对各投标人提出的规格、质量、交货期限及该投标企业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的过程。狭义的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向指定投标商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过程,即邀请招标或选择性招标。通过招标竞价方式,对于采供双方而言,增加了透明度,真正体现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从而达到保证物料采购质量,降低产品总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客观上也杜绝了腐败现象的目的。
一个完成得招标采购应由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和签订合同等部分组成。
常见的评标方法有: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标法、寿命周期成本法。
招标采购的适用条件:有完善的招标法律保障及道德和信誉保证,并已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有良好的经济环境秩序及基础,有足够的供货渠道和能力;有社会认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作依据,并有检测度量方法;有良好的专业技术及业务能力的招投标、评标机构队伍以及评标专家库;有足够公开的环境和媒体传播。招标采购的范围:采购量足够吸引投标人参标。应用于企业、政府、军队、失业单位和联合国总部等公共部门。
5.网上采购
网上采购是指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为基础,电子商务软件为依据,Internet为纽带,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商务支付工具及电子商务安全系统为保障的即时信息交换与在线交易的采购活动。
标准的企业网上采购不同于个人网上采购,它需要认证、数据交换、即时结算、保证信誉与供应等。核心是需要有硬件、软件、网上安全保障、电子商务法律、EDI、网上支付结算、实物配送、网络人才等条件支持。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系统应该是企业内部网与Internet的集成,若企业没有建立内部网,但有一个对外发布信息的Internet网站,即Web站点的设计,也可实现某些简单的电子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