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公司内物料运转出现的不足,为完善物料交收货程序,堵住各物料交收环节中出现的漏洞,使物料能在各生产部门中顺利的流通运转,决定由行政部/保安部/会计部三部组成物料交收监控小组,专门对本公司物料交收货程序进行全面监督,现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供应商送货交收货监控程序
1.所有供应商送达物料至本厂时必须先经过大门保安详细登记(供应商名称、车号、大概物料类别及送货时间),然后再经仓储部收货,仓储部收货后必须立即通知各相关部门领料。仓储部及保安部必须在每晚21点前将当天的供应商进入的送货记录送交财务部,如晚21点钟后收货则记为次日收货。
2.财务部必须对以上两部门的记录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将审核结果立即交采购部处理。
二.各加工部门生产交收货监控程序:
1.所有物料在厂区内流动时各岗位保安员有权对该物料的签名确认情况进行抽查监督,监督范围仅为登记负责该物料的物料员厂牌编号及物料订单号码,如发现有违规现象立即交行政部处理,每一次的监督抽查登记过程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不得超过30秒钟内),不能让生产物料停止运行而给予检查,更不得阻碍生产物料的正常流通。
2.所有仓库发出之物料由各值班保安员亲眼目睹交收双方签名确认后,方可允许物料放行出仓,但保安不能因任何原因而影响领料签名确认速度,如有问题由保安登记订单号或编码交行政部,如有物料既没有签名确认又无登记而发出货仓,追究保安失职责任。
三.以上规定由行政部、保安部全面监督执行,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如查出有违反者,行政部将按照公司相关处罚条例进行警告、书面检讨、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