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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原材料存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物料的结存状况,使物料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存货盘点范围:主要指原材料盘点。
三、职责
1、物流科主管:负责盘点组织工作、并跟进盘点情况,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进行盘点奖罚;
2、保管员: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
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物料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核实、盘点。
四、盘点方式、方法、时间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即不停产)。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由盘点第一责任人全面盘点,物流科负责人安排部门内成员组成抽盘小组并指定负责人进行复盘;
3、盘点时间:每月结账后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要求3个工作日完成;全面盘点后进行复盘,要求1个工作日完成。
4、财务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确定后通知物流科即时安排。
五、盘点工作流程
1、库房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2、盘点由物流科主管制定盘点计划,组织物流科召开盘点工作计划通报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并跟进实施;
3、保管员接到《盘点计划表》后即时开展盘点工作;
4、盘点前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存放,并张贴好物料标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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