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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1.1 为确保库存超三个月产品在检验时标准化,让QC人员对库存超过三个月产品对于所需检验项目明了,落实执行对产品检验,确保库存产品质量,特订定本作业规范。
2.0适用范围:
2.1 凡入库超过三个月产品均属之。
3.0职责:
3.1 原料仓/成品仓:负责入库超三个月库存品提报之相关作业。
3.2 品检员:负责入库超三个月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并记录。
3.3 品检班、组长:负责相关记录之签核,质量异常之确认及调查。
3.4 各部门负责人:质量异常之分析、判定及处理。
4.0定义:
4.1 原料:指没有经过加工制造的材料。用于进一步加工的材料即为原料,可以是其它加工过程的产物,也可以是自然界自然界生长或自然形成的产物。
4.2 成品: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供销售的制品。产成品就是完成规定的生产和检验流程后,并办理完成入库手续等待销售的产品。
5.0作业内容:
5.1 成品检验
5.1.1成品外观检验:
5.1.1.1 品检员依照仓库提供之库存品超三个物料统计表, 逐项以批量按<<物料抽样计划>>进行抽样,依据<<成品外观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按MA、MI等缺陷区分不良品,依据抽样计划判定.
5.1.2物理性能测试:
5.1.2.1 所有物料,物理性能测试之取样必须函盖所有不同生产日期,每个生产日期取样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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