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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明确订定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之搬运、储存、保存、交货作业程序,作为相关单位人员作业之依循,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作业实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有原物料、半成品、成品。
3、 权责
3.1仓管课负责货品之收发、搬运、储存。
3.2业务部负责开立《出货通知单》并通知仓储出货。
3.3生产部负责原材料、成品之领、缴、退、入库作业。
3.4品保部负责原物料、成品之质量检验。
4、定义
4.1 呆料:库存一年以上无异动之材料。
4.2 废料:经品管判定不适用之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均属之。
5、内容
5.1原物料作业程程序:
5.1.1进料:
5.1.1.1国内送货仓储收货时间规定:
上午: 8:00-12:00下午: 13:20-17:20
5.1.1.2进口货柜交货时间规定:
上午: 8:00-12:00下午: 13:20-17:20晚上: 18:00-23:00
5.1.1.3供货商依本公司订购单送货时.随货须附送货单,货物外箱应贴交货标识或明显之标示.
5.1.1.4收料人员依送货单数据检验进料数量,依据《订购单》核查送货单之内容是否相符,物品包装内、外标示是否与送货单一致,并且对实物进行核对与清点,贵重物品应全部清点至最小包装,点收力求清楚,正确无误。并将物料置于待验区。
5.1.1.5收料人员依送货单数据进行计算机数量输入,并将供货商《送货单》与本公司《订购单》作为检验之依据。
5.1.2验收、入库:
5.1.2.1品保单位依进料检验管理程序检验后,仓储人员依不同之判定结果,辨理入库。
5.1.2.2合格品及免验品由仓库负责人员把货物置放于适当之储位,仓库人员应将入库日期、数量填入《物资管制卡》,如是初次帐,则应建立新的帐卡,并依规定注明该物料的名称规格及计量单位等。
5.1.2.3不合格品以退货单的形式退回供货商。
5.1.2.4特采品依《零件特采作业程序》办理。
5.1.2.5进料数量短缺应通知采购单位与供货商沟通协调处理并作适时之帐务处理。
5.1.3 生产单位材料之备料、领发料:
5.1.3.1生管依《生产管理作业程序》通知仓储单位备料。
5.1.3.2仓储人员依《发料单》之料号及数量,依先进先出之原则备料,于《物资管制卡》扣帐后,将待发物料置于待发料区。
5.1.3.3备料完毕后通知生产线领料,由相关部门持领料单经主管核签及生管确认后,方可至仓库领料,仓管人员把货物交接后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5.1.3.4领料人员应当场核对领料明细,完成领料手续
5.1.3.5存放:经入帐处理后,将入库之物料按规定位置存放,并对原存放之物料位置进行调整标示,以利“先进先出”。
5.1.4生产单位材料之退料:
5.1.4.1生产单位因特殊原因发生退料需求时,生产单位须持《退料单》并将欲退之材料及单据送品保单位复验。
5.1.4.2品保单位复验判定后,退料单位将物料及单据移交仓储单位。
5.1.4.3仓储人员依品管之判定结果,将退库品置于适当之储存区域,并填写《物资管制卡》及计算机过帐完成入库手续。
5.1.5生产单位材料之缺料、补料:
5.1.5.1收料人员于收料时,如送货之材料为缺料应紧急通知采购,由采购与供货商协调处理。
5.1.5.2仓储人员应以缺料补料为第一优先,以避免生产停工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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