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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库房的管理,规范仓库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分出入库办理、物品储存、工具外借、库房安全卫生要求四个部分。适用于所有库存工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一、出入库办理
1、材料出入库应及时填写出入库单,并注明时间、经手人、批准人、来源用途、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如有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报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正常溢余的按实际数量入库,入库单的相应联次及时传递相关部门。
2、入库时认真核对请购单、随货单的品种、数量、规格,并由相关人员检查质量合格后办理入库。
3、非采购人员零星购入急用材料的,需由采购部或有关领导签字确认后办理入库手续,凭入库单去财务报销。
4、材料出库方式有两种
(1)根据签字确认的《工程领料单》出料。
(2)是因实验或维修零星领用,须填出库单。
两种单据相关内容都必须填列清楚。
5、生产余料退库办理退库手续,并注明相应用料部门或产品合同单。
6、半成品、成品入库需检验合格,贴产品合格标记。
7、成品出库需项目负责人按《工程领料单》出库。
二、物品储存
1、库房按大类划分区域存放材料。
2、贵重材料单独存放,钥匙由责任人保管,不得随意外借。
3、小件、量少材料合理存放,便于查找。
4、不定期盘点与定期盘点相结合,保证帐、物一致,及时上报低于最低储量的材料品种,残次材料、报废材料上报领导处理。
三、工具外借
1、因维修和施工借出和归还的部件、工具都要由经手人签字登记,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还要由批准人签字,对归还物品检查使用状况,维修换回的待处理部件单独存放,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测维修或向供货单位联系退换、维修,部件和工具的损坏、丢失,属于个人责任的报领导处理。
2、借用过程中有正常使用出库的补办出库手续,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有多退的材料也要查明原因,补办相关手续。
四、库房安全、卫生要求
1、库房内禁止抽烟,保持清洁卫生,并注意通风。
2、非保管人员不经同意严禁随便入内乱翻东西。
3、保管员和材料出入库经手人员对于物品都要本着负责的精神轻拿轻放,对于故意乱扔乱砸的上报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4、库房内设备使用注意操作规范,对于不爱护公物者保管员有责任制止或警告。
5、保管员外出注意库房安全,下班时关窗关灯,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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