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范围和分类
1.1 具有可燃烧、爆炸、有腐蚀、毒害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火灾爆炸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均属化学危险品。
1.2 化学危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及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分为①爆炸品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⑥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⑦放射性物品⑧腐蚀品⑨杂类
2、装卸和运输
2.1 化学危险品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化学危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2 装卸运输化学危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②碰撞、互相接触容易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性质及灭火方法相抵触的不能混合装运;
③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在装运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热防潮措施;
④装卸运输前,应对车、库房进行必要通风清扫,不得留有残渣;
⑤装运易燃易爆机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⑥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繁华的街道行驶,行车中要保持车距,严禁超速和强行超车;
⑦禁止用叉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化学危险品
⑧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对剧毒的车卸后必须进行洗刷。
2.3 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准客货混装。
2.4 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化学危险品的车辆。
2.5 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通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地公安、交通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3、储存和保管
3.1 化学危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2 化学危险品专用仓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泄压、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3.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带进火种,进入仓库区内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内应当配置灭火设施。
3.5 保管化学危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化学危险品必须分类、分项贮存、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不少于2米的安全距离,并不得超量贮存;②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或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积水的地点存放;③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易燃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④化学性质和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贮存室内存放。
3.6 保管和发放化学危险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剧毒物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锁、两本帐保管。剧毒物品还得按卫生部门的规定管理;②剧毒物品发放必须持危险物品领料单,由两人领取方可发放;③保管人员要按管理化学危险品的范围,配置防护用具和器具。
3.7 化学危险品仓库要符合国家《建筑计设防火规范》要求,与生产、生活区保持适当安全距离。
4、生产和使用
4.1 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降温、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还要建立消防和急救预案。
4.2 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产品质量责任的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3 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