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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物料管理制度,规范物料管理程序,保障物料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执行物料管理制度时涉及的所有业务。
第3条 本制度隶属于物料管理制度。
第2章 奖惩管理内容
第4条 奖励分类
4.1.嘉奖:每次当月加发相当于一日基本工资的奖金
4.2.记功:每次当月加发相当于三日基本工资的奖金
4.3.大功:每次当月加发相当于十日基本工资的奖金
4.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5条 奖励等级细则
5.1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5.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完成交代的任务者
5.1.2.热心服务,坚持原则,有具体事实者
5.1.3.年度考绩特优者
5.1.4.有其他功绩者
5.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5.2.1.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施行者
5.2.2.节约物资,利用有成效者
5.2.3.遇到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当者
5.2.4.检举违规或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5.2.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5.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5.3.1.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减少损害者
5.3.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5.3.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5.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奖金:
5.4.1.服务满十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有记过以上处分者
5.4.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公司同仁表率者
5.4.3.曾记大功三次者
5.4.4.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第6条 惩罚分类
6.1、员工的惩罚分为4种:
6.1.1.申戒:每次减发当月一日工资及奖金
6.1.2.记过:每次减发三日工资的年终奖金
6.1.3.大过:每次减发十日基本工资的年终奖金
6.1.4.辞退
第7条 惩罚等级细则
7.1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予以警戒:
7.1.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7.1.2.上班时间休息,擅离工作岗位,怠慢职守者
7.1.3.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7.1.4.妨害工作秩序,违规操作,情节轻微者
7.1.5.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7.1.6.未遵守作息时间者
7.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7.2.1.上级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故不能如期完成以至影响公司权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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