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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使本事业部的仓库运行更加规范,保证库存物资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本事业部的原材料库、成品库的管理。
3职责
3.1事业部是仓库管理的主管部门。
3.2仓库保管员根据责任范围负责物资及成品的标识、储存和保护、入库、出库控制。
4工作程序
4.1原材料的入库验收。
4.1.1物资进厂后,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对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并填写《来料检验记录表》,检验合格后,按照物资验收办法对物资进行验收。
4.1.2对于当场不能确定的物资质检项目,在日后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由采购部门组织供应商及使用部门联合确定责任方。
4.1.3验收合格后,仓库保管员将供方的发票或收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方可开具《潍坊建筑陶瓷厂收料单》办理正式入库手续。
4.1.4对需入库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隔离存放。
4.2外购成品的入库验收
4.2.1货物进厂后,仓库保管员要先核对好随货通行的产品检验单或合格品证明单,再对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保管员将供方的发票或收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方可开具《潍坊建筑陶瓷厂收料单》办理入库。
4.2.2对需入库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隔离存放。
4.3自制成品的入库验收
4.3.1自制品入库时,仓库保管员要做好品种、规格、数量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
4.3.2对需入库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隔离存放。
4.4对需入库的顾客财产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4.5库存产品的保管与保养
4.5.1产品的堆码存放要科学、标准、符合安全第一、进出方便、节约仓容的原则。
4.5.2合理安排货位,产品分类存放。产品入库验收后,要根据产品的性能、特点和保管要求,安排适宜的存储场所,做到分区、分库、分类存放和管理。
4.5.3在同一仓库存放的产品,必须性能不抵触,养护措施一致,灭火方法相同,严禁互相抵触、污染、串味的产品、养护措施和灭火方法不同的产品存放在一起。
4.5.4对以验收的入库产品建立保管明细账。
4.5.5经常检查产品,存放时间长、已损坏的产品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5.6产品进库及出库时间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5.7仓库中存放的产品还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工作,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6产品的出库
4.6.1原材料的出库管理
4.6.1.1仓库保管员依据生产班组开具的领料单发货。
4.6.1.2领料单手续不全者不准发货。
4.6.2成品的出库管理
4.6.2.1仓库保管员依据销售部门开具的销货单发货 。
4.6.2.2提货单据手续不全者不准发货。
4.7产品的退库
4.7.1原材料的退库管理。
4.7.1.1原材料因未使用完而需要退库的,由使用部门开具红笔领料单,财务和保管作为领料的减相处理。
4.7.1.2客户因各种原因成品需要退库的,由销售部门开具红笔销货单,财务和保管作为出库的减相处理。
4.7.1.3成品已出库但因质量原因需要返修的,由销售部门向生产部门下达售后服务通知单,产品修好后由生产部门负责配送,仓库不作处理。
4.8产品盘点及帐物处理
4.8.1仓库保管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点时发现的盘盈、盘亏情况由保管员写明原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8.2仓库保管员应建立保管帐,并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帐物处理工作。
4.8.3仓库存货要做到帐物相符。
5相关记录
5.1来料检验记录表
5.2潍坊建筑陶瓷厂收料单
5.3潍坊建筑陶瓷厂产品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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