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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7岁少女仓库管理员监守自盗,侵吞公司货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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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5: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仓储安全以防盗为首,对外来的偷窃者比较好防,但是家贼难防。特别是做为仓库管理员,本身就是保管货物的责任人,如果起了贪念,将会对仓储货物的安全构成更大威胁

  深圳一名17岁少女竟然侵吞货款30余万元,她是某公司的仓库管理员兼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近日,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一案件,法院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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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岁入职管理仓库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吴某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这名1995年出生的花季少女只能在狱中度过自己的18周岁生日。

  2010年初,年仅14周岁的吴某某入职深圳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职仓管员兼销售员。她为人乖巧灵活,工作认真负责,很快得到公司负责人的信任。于是,公司把仓库管理的重任交给吴某某。同时她还有权随时从公司的仓库提货销售。

  虽然有权,自己工资也不是太高,但单纯的吴某某并没有以权谋私的贪念。这样一干就是两年,吴某某愈发得到信任和好评。

  拖欠货款,占为己有

  然而,常在河边走,还是湿了鞋。2012年4月的一天,吴某某觉得自己可以控制货款,忽然动了侵吞公司货款的念头。

  员工将货物售出后应当日收款或次日结账,这是公司的规定。但吴某某并没有遵守规定。当她售货时,只将当日的一部分货款交回公司。当公司财务发现货款不足而追问时,吴某某就回应称“过几天补齐”。过了几天,她用新出售得到的货款补齐上次售货应收回的货款。就这样,第一笔货款侵吞到手。

  尝到“甜头”后,吴某某一发不可收拾,不断以同样方式侵吞公司的货款,并将所得赃款任意挥霍。

  初始,吴某某能够用后款补齐前款亏空,实现“良性循环”。可是随着被侵吞的货款越来越多,货款的缺口越来越大,吴某某正常销售货物收回的货款已不足以填补上一次的亏空。但公司仍浑然不觉。

  被公司负责人亲手扭送警方

  2012年11月30日,跟吴某某学习了两个月仓库管理的朱某某准备和吴某某交接工作,朱某某在清点库存后发现仓库少了大量货物,便没有和吴某某交接。回到家后,朱某某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她舅舅,她舅舅听后觉得问题严重,便马上致电公司负责人。经清点公司库存及核对公司账目,发现吴某某侵吞公司货款人民币14余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6余万元的货物。

  2012年12月4日,吴某某被公司负责人亲手扭送至公安机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吴某某以职务侵占罪提起诉讼。考虑到吴某某作案时仍是未成年人,并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上面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很多企业对仓储管理不重视,直到货物发现缺少,才知道仓库应该好好管理,这也是很多小企业的通病。同时,也可以看出,专业的仓库管理人员必定有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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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20: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报道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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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2 15: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案发一刻真有些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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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5: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咳咳,这姑娘可惜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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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0: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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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5: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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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20: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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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7 10: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人性还是很难驾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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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8 15: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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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0 01: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童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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