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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规定
1.1 危险品存储应严格遵守有关国家适用的法律、法规、命令、要求以及厦航的规定。
1.2 仓库管理人员要保证危险品放置的区域,必须符合机场和当地消防的规定。
1.3 互相会发生反应的危险品必须按照《危险品运输规则》表9.3.A要求隔离。
1.4 可能时,危险品货物的存放要使危险品标签方便易见。
2危险品存放地点
厦航目前没有专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暂由现有货运仓库划出一固定区域存放危险品,该区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2.1 必须设有明显标志,必须有明显的隔离设施。
2.2 危险品仓库必须设置安全、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和足够、有效的消防设施,以备在发生意外时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3 危险品仓库应通风良好,无阳光直射,远离各种热源,夏季温度不宜高。
2.4 仓库内的输配电线、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要求。
2.5 危险品仓库应配备防护服和防护面罩及其他防护必需品,以便在发生危险品泄漏及危险品事故时,能够及时从容地采取应急措施。
2.6 危险品仓库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个人经常使用的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靴鞋、胶皮手套、口罩等。
2.7 危险品仓库必须保证水源及一定数量的沙土,以便在发生不正常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2.8 危险品仓库内还应配备必要的报警装置。
3危险品存储的管理
3.1 危险品的包装件应在专门设计的区域中分类别存放。
3.2 危险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特别是储存易燃、易爆品的仓库绝不允许在仓库内用火。
3.3 危险品仓库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并经过危险品仓库工作人员上岗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品仓库工作人员还必须接受防火与灭火的专门训练,并熟悉各类危险品的性质及其事故的处理办法。
3.4 未经批准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特殊情况下,需要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进入仓库时,必须有公司的工作人员陪同进入,但应注意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危险品。
3.5 危险品仓库内外明显位置应明示应急电话号码。
3.6 危险品入库和出库时,应核对货物的货运单号码、清点货物的件数、检查货物的包装。
3.7 危险品仓库应保持整清洁、干燥卫生。
3.8 对于不正常运输的危险品,应定期与查询部门联系,避免危险品长期积压。
3.9 危险品仓库应定期清仓。
3.10 对于收运的危险品,如果由于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原因造成货物滞留危险品仓库,应收取一定金额的仓库保管费用。危险品仓库保管费用应参照急件标准收取。
4危险品的存储
4.1 危险品在危险品仓库中的存储,按其危险性不同的类别、项别分别放置在不同的仓库中或不同的区域内。
4.2 性质抵触的危险品包装件在任何时候不得相互接触或相邻放置。在仓库中存储时应至少有2 米以上的间隔距离。
4.3 操作人员必须依照轻拿轻放原则和请勿倒置原则搬运和存放危险品包装件。
4.4 危险品标志应处于易见位置,桶不得卧堆,桶口朝上或按标贴指示方向放置。
4.5 入库的货物应按照小心轻放,箭头向上、标记和标贴朝外的要求存放,遵循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木箱或铁箱不压纸箱的原则。一般情况下,货物存放高度不宜超过同类货物4层或3米的高度。
4.6 厦航不具备冷藏或冷冻功能的仓库。如某些需冷藏﹑冷冻的危险品可以放入航空港货站冻库中存储。
5压缩气体钢瓶存放
5.1 压缩气体钢瓶可以直立放在瓶架上,也可以平放在干燥的地面上,但不可倒置。气体钢瓶在平放时,必须用三角木卡牢,以免滚动,多个钢瓶存放时,钢瓶的首尾朝向要一致并应避免将瓶口指向人多的地方。库房温度高于35℃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5.2 盛装氧气的钢瓶还必须严格与油脂隔离。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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