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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资入库验收制度
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销售部检验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认真填写《入库通知单》,一式三联,并签署;
2)、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3)、质保书;
4)、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
2、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物资后,应对货物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当证件完全符合后,按公司物资检验制度规定提请销售部进行质检,暂不验收的,存放在待验区。 验收签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3、化工原材料由行政部检验签字后,方可入库。
4、对物资验收,应严格强调及时、全面、严格、慎重,遇有违反合同规定或质量问题,要在索赔期内按规定进行交涉处理。
5、入库物资验收合格无误后,由保管员签署《入库通知单》才有效。
6、办妥后的入库单由保管员、采购员、财务部各存一联记帐。
7、物资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由采购员负责追加经济损失。
8、如货已到,无论发票到或未到,均办理正式入库手续。
9、通过全数的方式逐件进行数字验收,按实有数量验收。按重量计算的物资,应通过过磅为准、按长度或M3计量的物资应丈量或量方。
10、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不准验收:
1)、无公司领导批准采购的;
2)、与《物资采购计划申请单》计划不符的;
3)、违反公司规定或采购员工作制度,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
4)、质量不合格的;
11、待验收物资,不合格物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并督促抓紧处理,手续应健全。
12、物资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保管员要亲自赴现场办理入库和发料手续。
13、仓库物资入库程序如下:
(程序图在贴子下方的附件中)
二、物资保管与保养
1、根据材料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
2、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3、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三、物资出库管理
1、保管员发料应按生产部批准的领料单及计划限额进行发料,物资发放应视生产需要发料。
2、对退回物资由领料班组办理,并做好登记,冲帐手续。
3、要注意审查各种领料单的合法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无生产计划的;
2)、无生产部或班组批准,手续不符的;
3);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4)未验收入库物资;
5)、发料应对产品质量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
6)遵守先进先出,后进后出原则;
4、材料发放实行一料一单。由保管员、领料员、财务部各存一联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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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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