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处罚金额 |
1 | 原材料采购人员未及时按要求购料 | 罚50元/次 |
2 | 弄虚作假填写采购、仓管和验收记录 | 采购员、仓管员和实验员罚200元/次,负责人罚100元/次 |
3 | 采购产品质量批量不合格(50只以上为批量) | 采购员罚200元/次,负责人罚100元/次,检验员罚50元/次,主任罚50元/次。 |
4 | 不遵守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 | 当事人罚200元/次,负责人罚100元/次, |
5 | 对检验半成品、成品及原材料发现错检、漏检及发现质量问题不汇报、不处理的 | 检验员罚100元/次,负责人罚50元/次。 |
6 | 使用非合格供方材料 | 采购造成采购罚200元/次 |
7 | 原材料不合格,部门出具不合格报告后,采购部在两天内未处理。 | 采购员罚100元/次,部负责人罚50元/次 |
8 | 在原材料、半成品到达仓库后一天内到料单未及时交检验部门要求检验的。 | 采购员罚100元/次,仓管人员罚50元/次 |
9 | 凡未经采购、储存和检验规程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者 | 负责人罚100元/人次,当事人罚50元/人次。 |
10 | 不合格品处理不及时 | 采购人罚100元/次,采购负责人罚50元/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