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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点目的:
1.1.取得仓储货物期初数量,达成账、物、卡、一致性的准确率。
1.2.为持续改善管理,建立一个科学高效、标准规范化管理体系提供数据分析的依据。
二.盘点时间:
2.1.初盘时间:2012年7月28日 (星期六)8:00——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17:00 (共3天)
2.2抽盘时间:2012年8月1日(星期二)8:00——17:00 (共1天)
2.3复盘时间:2012年8月2日 (星期三)8:00——17:00 (共1天)
三.盘点范围:
3.1所属货仓所有仓存物料
四.盘点原则:
4.1亲善平和,尊重事实的原则;
4.2积极参与,决策分析的原则;
4.3团结合作,厉在改善的原则;
五.盘点工作安排:
5.1初盘工作安排:各仓区责任仓管员负责组织生产调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仓区内所有物料进行100%盘点。
5.2抽盘工作安排:按照分责仓区以实物为准进行50%的抽盘,当出现10项以上与初盘数量不符时,增加到80%的 比例进行抽盘。
5.3复盘工作安排:各仓区责任仓管员负责组织生产调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针对仓区内数量差异项进行再次复盘。由部门主管负责监督和复抽盘。直到盘存数量准确为止。
六.盘点人员计划安排:
6.1初盘人员安排:仓库仓管员,生产调派生产组长、物料员或对生产物料熟悉人员。
6.1抽盘人员安排:采购部人员,财务部人员,业务部人员,生产部管理人员,PMC人员。
6.1复盘人员安排:仓库仓管员,生产部调派生产组长/物料员,货仓主管
七.盘点要求
7.1由统筹总指挥()负责全面统筹盘点计划安排。对此次盘点做出盘点工作总结分析报告,并负责制定改善计划方案。
7.2由现场总指挥()负责初盘点人员安排和工作指导和复盘工作督导。对此次盘点工作原则要求和盘点纪律监督做出记录和总结分析报告,并负责收集所有盘点数据报告。
7.3由督导审核总指挥()负责此次盘点全面的生产任务调整和技术支持及做出与财务帐的调整计划。
7.4由生产车间主管负责调派(物料员或组长)熟悉物料人员支持。
7.5对仓管员的要求:
7.5.1本次盘点范围为仓库内所有仓存物料。
7.5.2初盘以不影响当天收、发物料为原则。
7.5.3本次盘点以实物盘存数据为依据。物料整箱、整包等未动用过的物料,以其外包装标识计数为准,动用过的物料以实际盘点的数量为准,并将盘点数量认真填写《盘点票》,贴于物料包装明显位置上,若后续有收、发情况,则及时更改为最新实物数量。
7.5.4盘点人员应认真、如实进行盘点。将实物盘点相关内容如实完整、准确、工整地填写《盘点表》、《进销存卡》、《盘点票》。
7.5.5盘点后物料在初盘期间如有收、发异动,则在该项物料《进销存卡》上用红笔记录。
7.5.6仓管员当天产生的盘点数据于次日8:00前交于仓库主管审核整理后10:00前交于PMC主管。
7.6对抽盘人员的要求
7.6.1各抽盘人员于抽盘当日8:10前准时到达仓库,由仓管员陪同对分派抽盘责任仓区物料进行抽盘。
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料的抽盘工作,若未能按时完成的则安排延时加班至抽盘完毕。
7.6.2抽盘数量不得少于《盘点表》物料的50%,如抽盘物料种类的差错率在10%(含10%)以上,应及时报告现场总指挥。增加到80%的 比例进行抽盘,并记录差错数量和实盘数量。由责任仓管员在实际抽盘数量旁签字确认。
7.6.3在抽盘过程中,发现某项物料标识、摆放存在不妥或安全防护存在不当,有安全隐患时,由抽盘人员如实记录于《盘点表》备注栏,作为仓库改善项目,由仓库主管负责督导改善。
7.7对生产车间的要求
7.7.1本次仓库物料盘点将在抽盘期间处于停止任何业务状态。生产车间所需物料领用务必在抽盘时间前通知物料仓库备料领出,尽量减少领料次数。仓管员在备料过程中发现物料欠料或不足时,必须在半小时内向PMC反馈。PMC负责协调处理。
7.7.2积极配合支持PMC仓库物料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适时调派适责人员参与协助盘点工作。
八.盘点纪律
8.1盘点人员不得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绝统筹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的工作安排,不能请假,不能填写不真实内容,不准漏盘物料。
8.2盘点人员在盘点过程中归属统筹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允许做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
8.3现场总指挥对参与盘点人员在盘点过程中的表现及出勤做考核评定。
九.盘点奖惩规定
9.1凡遵守盘点纪律,盘点原则,且盘点物料种类准确率达100%的,由现场总指挥提出申报,奖励责任盘点人50元,参与盘点人员10元/人。
9.2凡盘点物料种类准确率在80%——85%的处罚责任盘点人员20元,参与盘点人员5元/人。
盘点物料种类准确率在80%以下的处罚责任盘点人员30元,参与盘点人员10元/人
9.3若违反盘点工作纪律和原则的,或包庇隐瞒事实者一律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30——50元/人。并取消其此次盘点奖励资格。
9.4凡盘点人员在本次盘点过程中服从统筹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的管理安排,遵守盘点纪律,盘点原则。发现物料标识、摆放存在不妥或安全防护存在不当,带来安全隐患,并提出有效改善方案、方法得以改善解决现状的,酌情给予奖励10——50元。
十.盘点工作安排
10.1.盘点前准备:
10.1.1统筹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组织全部盘点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安排会议,宣布《盘点工作计划》
10.1.2盘点现场总指挥负责将各仓区所需的《进销存卡》《盘点表》《盘点票》、大头笔、封箱胶等发放给仓管员。若有不足或缺失的,由盘点现场总指挥负责申购。
10.1.3盘点现场总指挥于盘点当日8:00前下发《盘点表》《盘点票》《物料进销存卡》给责任盘点人。并强调盘点相关要求,盘点计划等相关事项。
10.2盘点工作执行过程:
10.2.1仓管员在进行物料盘点时,以实物盘点为准。按照“7S管理要求”进行物料整理、整顿(包括分类摆放、区域异动标识、物料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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