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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范围
1.1本程序规定了仓储设施的租赁、采购、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的管理方法和程序,旨在确保仓储设施的正常运行。
1.2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属仓储设施的管理工作。
二、职责
2.1管理部负责库房的租赁及仓库设备购置、维护和报废的相关管理。
2.2各业务部门负责对仓储设施的日常使用和日常维护。
三、工作程序
3.1库房管理
3.1.1库房的租赁由管理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就库房的选址、价格、功能等因素提出评估的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1.2库房的续租、改租、停租等事宜由管理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1.3各业务部门负责库房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每月组织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库房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根据租赁协议向管理部或出租方报修,并跟踪报修内容的修复情况。
3.2装卸设备管理
3.2.1叉车等装卸设备的购置,由仓库使用部门提出,管理部审核批准并采购。审核内容应包括设备性能水平、价格、效益、能耗等因素。设备到货后,由管理部设备主管进行验收,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2.2各业务部门负责对各类装卸设备制订操作规范和维护保养办法,并组织使用人员培训,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具体按《仓库装卸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3.3消防设施管理
3.3.1消防设施根据相关法规定按仓库管理的要求配置,并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更换。
3.3.2每月由各业务部门仓库安全员负责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部或出租方报修,并跟踪报修内容的修复情况。具体按《仓库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4监测装置管理
3.4.1申购和建帐
3.4.1.1监测装置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管理部负责审核。审核内容:是否符合法定计量单位要求,使用范围、准确度;功能是否满足测量参数的需要;有无购买需要等。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3.4.1.2购回的监测装置由管理部主管负责对外观、说明书、合格证进行认定。认定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建帐登记。
3.4.2监测装置的周检和校准
3.4.2.1由管理部设备主管在每年初编制“周期检定安排表”(FQP-602-01),经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在用的监测装置必须按规定的计量周期委托国家认可具有检定检测资格的计量检测单位检定或校准。
3.4.2.2监测装置经检定或校准后,设备主管应对报告进行确认,有检定证书的粘贴“合格证”,有检测报告的粘贴“准用证”,并保管好3个周期的检定报告。
3.4.2.3新购监测装置具有“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认可一个检定周期。
3.4.3监测装置维修保养
3.4.3.1监测装置使用前,使用者应确认监测装置的合格状态,检查是否处于规定的环境要求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准作监测以外的用途。监测装置使用后,应对其进行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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