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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仓库对分管的各类物资的验收入库、贮存保管、物资发放、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要求。
适用于原材料、成品、配件仓库的管理。
二、管理职责
2.1制造部负责对各仓库实施归口管理。
2.2仓库保管员负责实施物资的具体管理。
三、管理要求
3.1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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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物资验收入库
3.2.1凭证验收。核对采购计划单(或采购合同)、采购单、发货票、合格证、检验单等。
3.2.2数量验收。大件物品应拆包进行实物清点,需检斤、检尺的应复验。
3.2.3质量验收。检验包装物有无破损,外观有否损伤,物品与发货票、合格证是否相符等。
3.2.4在上述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处理。
3.2.5物资验收应做到“四不入库”。即手续不符、质量不好、数量不对、规格不清不入库。
3.2.6对于特殊购入物资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的,可凭领料单办理入库手续。
3.3物资入库保管
3.3.1物资分类
本公司使用的物资主要分为:
a) 重要物资(A类)包括:各种零配件、毛坯。
b)一般物资(B类)包括:包装材料等
3.3.2仓库物资保管
a)物资保管应建立专门台账。
b)物资按手续办理入库后,应分类、分品种存放,不同物资不得混放。
c)入库物品皆应标识清楚,摆放整齐,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合理存放。
d)仓库保管坚持日清,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账、卡、物一致。
e)遵守物资装卸、搬运操作规范,做到安全搬运,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3.4物资发放出库
3.4.1物资发放时做到:对手续不符、去向不清、未经验收的物资不出库。
3.4.2发放坚持“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
3.4.3对应收回的物资容器、包装物或以旧换新的物资,均应做到先回收、后发料。
3.4.4对退库物资,由退料部门办理退库手续。仓库保管员负责核对所退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等,对手续不符、材质不清的,不予验收。
3.5清库盘点
3.5.1在收发物资过程之中,应做到随发随盘点,不错收、不错发,并认真做好发出物品的计量工作。
3.5.2坚持每月清库盘点一次,年终实行全面彻底盘点库存,并做好出库物资盘存盈亏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及财务部门审核后,可调整账面。
3.5.3通过对库内物资按要求进行盘点,随时了解掌握物资的需求动态和资金占用情况,为采购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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