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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根据公司领导“抓节约、反浪费”会议精神,为加强仓库库存物资管理,减少物资浪费和公司资金占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普阳集团的所有公司。
三、具体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物资需求申请
各部门、生产分厂领用物资,先在ERP系统中查看公司仓库是否有所需的存货,对于仓库已有的先到仓库领用,差额部分填写“物资需求申请单”。仓库物资实现全公司资源共享,严禁在仓库有所需存货的情况下填写物资需求申请单,违反该条规定考核经办人员100元。材料平衡员宋丽杰OA系统报财务部孟部长签字考核,每10天报一次。
1、各部门、生产分厂应做好采购周计划,每周六上午12点之前将下周采购计划通过ERP系统录入“物资需求申请单”,经分厂厂长(或授权人员)审批后传备件仓库。仓库每周六下午对“需求申请单”进行汇总平衡后将“请购单”报采购部门。“物资需求申请单”未经厂长(或授权人员)审批传仓库的,仓库有权拒绝接收,并对申请人考核50元。材料平衡员宋丽杰OA系统报财务部孟部长签字考核,每10天报一次。
2、车间报料员通过NC系统报备件计划,计划分为普通计划和紧急计划两种。车间报料计划员正确填制表内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及使用单位。如报错造成与到货不符,由材料平衡员宋丽杰对车间报料员考核100元/次,每10天报财务部孟部长签字考核。
3、仓库在周六以外的时间不再接收各部门、生产分厂的需求申请,对突发、严重影响生产的紧急采购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备件仓库,由备件仓库在NC系统中录入请购单转备采科,但每次考核厂长500元。紧急采购计划的考核不包括大项技改项目、大修工程和新建工程。(紧急计划由仓库平衡员宋丽杰通过OA系统报设备部刘恩科,签字确认是否紧急后转报财务部长孟红星对分厂进行考核)。
4、公司所有采购计划必须经备件仓库报备采科,备采科不得私自接收,违反规定由仓库报财务部孟部长考核备采科经办人员100元/次。
对采购周期长的专用备件、大型设备,各分厂应提前做好采购计划。
(二)物资入库
1、 供应商送货到厂,仓库依照物资需求申请单核对物资相关信息,对需要生产分厂验收的由仓库通知分厂人员验收。分厂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仓库办理验收手续并在纸质入库单上签字,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的,延迟1小时由仓库保管员报仓库负责人考核工申报人50元。
2、办理入库时发现采购人员没有下订单,由仓库保管员报仓库负责人对采购人员考核50元/次。
3、仓库人员配合分厂人员根据请购计划共同验收,除合金、耐材外,仓库实际入库数量不得超过“请购单”中的数量,否则由仓库负责人考核仓库经办人员50元/次。
4、对当月没有订单的未入库手续,备件仓库月末在ERP系统中按供应部/设备部备采科提供的数据进行暂估入库. 否则由仓库负责人考核仓库经办人员50元/次。
5、除大型设备、备件外,物资一律储存到仓库内。供应商送货直接到车间没有经过仓库的验收一律不办理入库手续,违反规定由仓库负责人考核现场收料人500元,并每10天报财务部孟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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