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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估计数据、编造数据记录。盘点物品时,盘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点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全文目录=====
第一条:目的……1
第二条:盘点范围……1
第三条:盘点方式……1
第四条:盘点人员、职责、流程……2
第五条:盘点报告……4
第六条、盘点处理……4
第七条:盘点应注意问题……5
=====正文节选=====
第一条:目的
为了更准确的做好公司物资盘点工作,使物资账实物相符,为公司资产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物资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物资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物资管理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减少损失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指原材料、辅料、产成品。
(二)财产盘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保管资产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物。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低值易耗品等管理用具、器具。
第三条:盘点方式
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分为年度盘点、假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是按公司要求和出现帐务异常情况下组织的盘点、日盘点是对贵重物与成品的盘点。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盘点:由物管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产盘点: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物管部实施及财务部门监督清点一次。
(三)月份检查
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三)不定期抽盘
(1)由总经理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
(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四条:盘点人员、职责、流程
(一)盘点编组:
1、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物资种类、项目编制“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报总经理核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公布。
2、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设立盘点组、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盘点组指定总盘人、主盘人、复盘人、记录人。
(1)总盘人:由财务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盘点组指定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中物资清点;
(3)复盘人:由盘点组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与盘点人分段核对、核实数据工作,负责清点、点计数量。
(4)记录人:由盘点组指派,负责盘点时盘点物资的记录登记及整理、核对,上报盘点表工作。
(二)盘点流程:
1、按盘点规定时间开始盘点之前,物管部停止一切收、发、移动等操作,各部门应全力配合盘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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