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4月初各仓库盘点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对公司现有物资进行清查盘点,盘点时间从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2日,盘点主要涉及到皮料仓、辅料仓、大底仓、成品仓等,清查盘点阶段中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盘点工作,以下为注意事项。
一、盘点准备工作:
1、在进行盘点工作之前,仓库记帐员应对存货账务进行清理,补记盘点截止日之前尚未登记的存货出入库记录,保证存货账务记录的完整性。
2、仓库保管人员需对存货进行清理,应做到分类码放、整齐有序,并置“标示牌”;另外,仓库主管要核查仓库台账(手工帐)是否登载完毕,核对系统电脑帐结存数是否与帐面数、实物数一致。
3、绘制存货存放位置图,标明各仓库位置及存放的存货项目,以保证进行盘点时不重不漏。
4、仓库结账日期为3月29日前,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应暂停收发料,盘点期间所需用料,应于盘点前一天办理完毕;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开存放,并予以标示;盘点期间各生产单位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库。
5、各仓库盘点报表须于3月31日中午12点前上交。
二、盘点协盘人员安排
仓库 | 总调度 | 组长 | 盘点员 | 皮料 | | | | 辅料仓 | | | 大底仓 | | | 成品仓 | | | 中仓 | | |
盘点时两人一组,()一人盘点,()一人记录
三、盘点人员注意事项
1.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各组组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否则以旷工论处。
2.盘点人员在实施盘点时,应按照负责的区位,依序由上而下,由左而右展开盘点;对已盘点存货做“已盘点”标识,详实记录于“盘点明细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以务查核。
3.盘点终了由各组盘点人向组长报告,经总调度核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012年3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