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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盘点管理制度执行由PMC部负责,主要职责是对程序的制订、修改、解释及日常运行维护、问题点收集、回复、培训等负责; 本制度由稽核部负责稽核、处理;若在运行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情况时,请及时知悉PMC部指导;运行过程中若同变革前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1.目的:
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物料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2.盘点范围:
2.1适用于源宝公司的所有成品、物料及固定资产等,具体如下:
2.1.1仓库存货:包括原材料(含外发供应商加工部分)、辅助材料、呆滞物料、库存半成品、成品。
2.1.2不良品:不良品须在《盘点明细表》中注明“不良品”字样,或填写于不良品栏内。
2.1.3固定资产:公司正在使用的设备、机台、测量仪器、贵重刀具及办公设备等。
3.职责
3.1仓库:根据实际需要负责组织、实施每月仓库盘点作业、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和修正、盘点总结等。
3.2 财务部:负责组织、督导仓库实施年终仓库大盘点作业;负责稽核仓库盘点数据,以反馈其正确性;负责盘点差异数据的批量调整。
3.3 PMC部:负责盘点期间计划调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仓储存货进行抽盘。
3.4 其他部门:负责配合盘点工作。
4.盘点类型及方式
4.1.定期月末盘点
4.1.1原材料(布、皮、实木、五金、油漆等)、成品类在每月底盘点。
4.1.2易耗品、辅料(包材根据实际需要)等每月底盘点。
4.1.3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及盘点实施,财务部负责抽盘。
4.2年终盘点
4.2.1全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份。
4.2.2年终盘点由财务部负责计划、组织,仓库执行盘点作业及盘点状况总结,同时,财务部负责抽盘安排及调帐作业。
4.3不定期盘点
4.3.1 不定期抽盘由PMC部自行根据需要灵活调整安排。
4.4盘点方式:根据公司生产、物料管理模式,采用清册盘点与按批次PO相结合的盘点方式(布、皮、易耗品等可采用总量盘点方式)。
4.5 盘点注意事项
4.5.1 盘点采用实盘实点作业,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4.5.2 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
5.盘点计划
5.1 盘点计划书
5.1.2 定期月末盘点、年终盘点、不定期盘点分别由仓库、财务部、PMC部拟定盘点计划书(不定期盘点可以联络单方式进行)。
5.1.3开始准备盘点一周前需要制作好“盘点计划书”,计划中需要对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发料、退料时间、帐务冻结时间、初盘时间、复盘时间、人员安排及分工、相关部门配合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6.时间安排(初盘、复盘均在盘点当日内完成)
6.1 初盘时间:确定初步的盘点结果数据,初盘时间计划在一天内完成。
6.2 复盘时间:验证初盘结果数据的准确性,复盘时间根据情况安排在初盘当天进行。
7.人员安排
7.1 人员分工
7.2 初盘人:负责盘点过程中物料的确认和点数、正确记录盘点表,将盘点数据记录在“盘点数量”一栏。
7.3 复查人:初盘完成后,由复盘人负责对初盘人负责区域内的物料进行复盘,将正确结果记录在“复盘数量”一栏(记录方法:复盘数量正确,记“无差异”,复盘发现初盘数量错误,记上“正确数量”)。
7.4 数据录入员: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ERP系统中(财务部负责)。
7.5 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仓库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责任安排。
8.相关部门配合事项
8.1 盘点前一周发“仓库盘点计划通知财务部、采购部、PMC部部,并抄送总经理,说明相关盘点事宜;仓库盘点期间原则上禁止物料出入库。
8.2 盘点三天前联络采购部尽量要求供应商将货物提前送至仓库,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正常发货。
8.3盘点三天前通知品管部,要求其在盘点前4小时完成检验任务,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8.4 盘点前和财务部沟通好,预计什么时间将最终盘点数据给到财务部,由其安排对数据进行库存调整工作。
9.物资准备
9.1 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盘点明细表。
10.盘点工作准备
10.1盘点一周前开始追回借料,在盘点前一天将借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补相关单据;因时间关系未追回也未补单据的,借料数量作为库存盘点,并在盘点表上注明,借料单作为依据;
10.2盘点前需要将所有已收货的物料全部完成ERP系统进仓,所有已出库的物料完成ERP系统出仓;不能办理进出仓的作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10.3 将仓库所有物料进行整理整顿标示,所有物料外箱上都要求有相应批次po#,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和规格颜色。
11.盘点会议及培训
11.1 组织盘点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于盘点前组织盘点人员进行盘点作业注意事项培训,包括盘点作业流程培训、上次盘点错误经验、盘点中需要注意事项等、盘点人员及分工安排、异常事项如何处理、时间安排等。
12.盘点作业流程
12.1初盘作业流程
12.1.1 初盘人准备相关文具及资料(笔、盘点明细表)。
12.1.2 根据“盘点计划”的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内进行整理整顿。
12.1.3按物料放置的先后顺序对物料进行盘点,记录盘点数量。
12.1.4 初盘完成后,初盘人在“盘点明细表”上签名确认后,将原件给到指定的复盘人进行复盘。
12.1.5 初盘时如发现盘点表中没有列示的物料,同样需要进行盘点,并对应记录在“盘点表”的相应栏中(或“空白栏”)。
12.1.6 特殊区域内(未进仓的物料)的物料盘点由指定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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