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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库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帮助各经销商有效规范库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具体要求
3.1库房管理
库房外围有一定程度的夜间照明措施,可以对不法行为起到一定程度的监视和震慑作用;
有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有出入人员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进行识别,对外来人员在库房内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制;
根据储存性质不同分设储存场所,并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标记,如库房内同时存放其它产品,需要严格划分区域,不得混放,不得贮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以及可能引起异味的物品;
同一库房不同性质的产品适当隔离(如分类、分架、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货架产品的放行状态应与产品对应,标签标示明确;
室内屋顶、墙面和拐角无灰尘积聚、无发霉、蜘蛛结网或脱落情况;
门窗严密,配备防尘、防虫鼠设施,且位置整齐摆放,不得有老鼠及白蚁等不利于食品安全的虫害;
储藏物品距离墙壁45cm、地面2O cm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
库房内的各类管道、电缆与穿孔间隙间应密封;
库房地面不得有杂物堆放,不得有粉尘堆积,托盘下干净干燥;
库房有经检定的温湿度表并每日记录两次,库房温湿度与产品储存要求符合,库房湿度要求控制在30-65%;
库房现场不得有包装破损现象;
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保证其不污染产品,没有导味、油污等现象;
仓库应经常整理(3个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库存产品和促销物料,不应有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和促销物料;
不得有与本库房储存物无关的物品,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清洁物品固定位置摆放,不可随意放置。要求设立清洁物品摆放位置,使用工具后要及时归位整齐摆放。
3.2记录管理
入库出库的记录和数量匹配,对所有入库产品有详细的入库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入库数量、生产日期、批次以及状态;
记录填写真实、规范,必须按时、按要求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如有修改,不能将原文涂掉以至无法辨认原文,且修改后应由修改人在修改文字附近签章或签字确认;
成品发货有详细、及时的发货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所有记录,记录清晰、归档规范、易于查找。
4考核标准
所有经销商必须严格执行此管理制度,巡查室将会到各经销商库房检查执行情况,第一次检查如果不符合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2周内整改完毕,第二次检查如果不符合,负激励经销商1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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