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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入库管理流程,保证将合格的各类原辅料办理入库,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原辅料库房。
三、工作标准
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货到厂区后厂家业务人员(没有业务人员的情况下由司机)到各厂区门卫处办理入厂手续入厂,且将车辆停放在库房指定的停车区域,如库房车位停放已满需在厂区外等待入厂;
(2)厂家业务人员(没有业务人员的情况下由司机)到达库房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附件1)并将送货单和厂家自带的出厂检验报告单交于库房保管处,保管检查送货单与到货数量是否相符(实际到货数量不能超出订单数量的110%);
(3)保管检查送货单相符后对物料进行自检(检验范围:检验报告单上的生产日期与所到物料的生产日期是否相一致;不同物料及生产日期是否有效隔离;包装是否完好无污染等感观检验),自检结束后在《原辅料自检记录表》(附件2)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的检查结果;
(4)如自检“不合格”不再通知质检检货,且库房不预卸货通知司机将物料拉走,同时通知仓储部负责人;
(5)如保管自检“合格”下《到货单》(附件3)并通知质检检货;
(6)如质检检验“不合格”,由质检通知保管,库房将不预卸货通知司机将物料拉走,同时通知仓储部负责人;
(7)如质检检验“合格”,由质检通知相关保管员;
(8)检验合格后保管安排卸货、入库、清点数量,并挂相应标识,收货后为厂家业务人员或司机开据《收货单》(见附件4)或在厂家的送货单上签收确认,如送货车辆还拉有其它物料,保管为其开据《车辆出门证》(附件6)安排车辆出厂;
(9)保管依照收货数量记录到货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体现物料确切的生产日期)。
(10)未经质保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不得入库;
四、考核标准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保管检查送货单数量和实际数量超出标准要求的而办理收货或入库手续的负激励保管10元/单;
(2)保管员不填写自检记录、到货单或信息填写错误负激励10元/次;
(3)保管同意将未经检验的物料拉入库房,对相应保管员负激励50元/次;
(4)保管未用标识牌将物料状态区分(“合格”、“ “不合格”等),对保管负激励10元/次;
(5)如检验结果“不合格”,保管未及时通知相关仓储部负责人,每次负激励10元;
(6)各种物资根据储存条件、物品摆放区域及批次和生产日期进行摆放,不按要求执行负激励10元/次;
(7)储存过程中没有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鼠、防潮、防盗),因防护不到位造成的原辅料破损、被雨淋、被鼠污染等,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次;如发现原辅料丢失由责任人承担损失金额的100%,直接上级70%连带。
附件包含以下单据模板:
1.外来人员登记表
2.原辅料自检记录
3.到货单
4.收货单
5.仓库温湿度记录表
6.车辆出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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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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