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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要求,以防止不合格品投入使用或加工。
2.范围
本公司采购的、用于生产的原材料的进货检验。
3.职责
3.1 仓库人员负责进货的原材料的数量或重量核对点收和标识;
3.2 品管部负责进货原材料检验的执行与控制。
4.作业
4.1 免检
4.1.1 品管部根据进货原材料的特性要求,由供应商提供产品符合要求的记录和证明,确定免检材料,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予以实施。
4.1.2 采购人员根据“免检”材料的要求与供应商协商,于送货时附出公司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时,经采购部确认后,可免检办理进货手段。
4.2 进料检验
4.2.1 对须进行检验的进货原材料,由品管部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的规定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主要查验是否有产品出公司合格证书。
4.2.2 检验记录
原材料进货检验应记录于《进货检验记录表》上,记录由检验员签名。
4.2.3 检验标准:参照《原材料检验标准》执行。
4.3 点收
4.3.1 供应商交货到本公司时,应附送货单,由仓管人员核对送货单上物料的名称,规格和数量,确认无误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表》送至品管部。
4.3.2 供应商送交的原材料应置于指定的待验区域,由仓管人员在进货原材料挂上待验牌,以显示其待验状态。
4.4 检验状态标识
4.4.1 当检验完成后,进货原材料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表》上注明结果并签名,并作好相应的标识。
4.4.2 仓管人员根据《进货检验记录表》的结果,将原材料堆放在指定的区域。
4.5 不合格处置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不合格品。
5.相关文件
5.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相关质量记录
6.1 《进货检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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