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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非公司人员不得任意进入仓库,仓库保管人员应负制止之责,否则照章惩处。
仓库内及其附近应置消防设备,并于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配置图,以策安全。各项衡量器具应随时校正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收发货的差异。
仓库各项物品应按类别排列整齐,以卡片形式标明物品名称及编号并绘制各类物品存放位置图。易爆易燃的危险性物品应与其他物品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并办妥保险。未经验办及验办中的物品应与收货后的物品分别存放。
贵重物品应特别储存,并予加锁。未按规定办妥领料手续不得发货,物品应以“先进先出”方式发货。
=====全文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物品验收入库……1
第三章 物品的储存保管……1
第四章 物品发放……2
第五章 采购物品收货……3
第六章 物品检验……3
第七章 退货……3
第八章 储存管理办法……4
第九章 其他有关事项……4
第十章 奖惩规定……4
=====正文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仓库是企业物品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品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品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品,做到出入库物品手续齐全、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销售、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第二条 仓库设置要根据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部门学分工,形成物品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 物品验收入库
第三条 物品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品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品交接单据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第四条 物品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正常货位,更不准使用。
第五条 入库物品应有相关检验报告。
第六条 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销售,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质检、车间、采购部处理。票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票,均应向配套采购部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账。
第三章 物品的储存保管
第八条 物品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整件物品落地堆放,零星物品用货架存放。堆放以先进先出的原则堆放。
第九条 物品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四四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十条 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物品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品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经理,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第十一条 保管物品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务使企业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品堆放,要考虑先进选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第十二条 保管物品,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第十三条 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公司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十四条 仓库管理应注意事项
1、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2、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仓库应随时注意。
3、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4、仓库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6、仓库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四章 物品发放
第十五条 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的原则发货。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品失效、霉变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 物品销售出库必须见盖章的打印单据,并核对品种、规格及数量;未盖章的销售单据严禁发货。
第十七条 物品领料单应根据相关审批人签字的领用申请单,并核对品种、规格及数量发货,发货后必须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直营调拨单需根据直营部专员确认的物品发货,并核对品种、规格及数量,发货时需由物流司机或对应的提货人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发货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所有发货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定期上交,不可丢失。
第五章 采购物品收货
第二十条 收货
一、内购收货
1、物品进厂后,收货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会同检验单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录入“采购单”,办理收货。
2、如发觉所送来的物品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物品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该等物品时,收货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货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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