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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物资材料的完整,根据公司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矿山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 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材料入库和出库工作。
(二) 做好物资材料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台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材料,做到物资与台账相符。
(三) 积级开展废旧物资材料回收、整理。
(四) 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材料的安全。
二、仓库物资材料的入库
第三条 物资材料到达后,仓管员根据采购清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单”。
第四条 对于物资材料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将问题反映上级。
三、仓库物资材料的出库
第五条仓库一切物资材料的发放,仓管员一律凭有领导签字认可的出库单或领料单发放,同时做好保管台账的登记。
四、仓库物资材料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设商品材料保管台账(简称“仓库保管台账”),仓库保管台账按物资材料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进、出、存核算,根据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保管台账,保证物料与台账相符。
第七条 仓管员每月必须对库存的材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
第八条 仓库物资材料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物资材料采用不同计量方法,确保物资材料计量的准确性。
第九条 仓库物资材料的保管要根据物资材料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分区、分类、分库储存,既保证物资材料免受各种损害,又保证物资材料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条 对于某些特殊物资材料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材料要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对于危化品的贮存运输管理,要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化学品法规和标准,按规定接受专业知识培训,确保人身及仓库的安全。
第十二条 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在仓库内吸咽。
第十三条 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消防等器材和设备,确保消防器材能及时投入使用,保障仓库和物资材料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库区及周边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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