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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化工总厂库房管理制度,物资储存与出入库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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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进一步适应总厂物资管理工作,保证检修及日常检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质量合格物资,保障总厂物资供应,不断提高物资的管理水平,根据总厂物资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厂内所有的物资库房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玉门油田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办法》之Q/SY1281-2010《物资仓储管理规范》
  2.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办法》之Q/SY 1123-2012《物资仓储技术规范》
  2.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办法》之Q/SY 1050-2012《物资仓储主要基础资料管理规范》
  2.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办法》之Q/SY 1033-2012《常用物资保管保养管理规范》
  2.5《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办法》之Q/SY 1474-2012《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规范》

  3术语及定义
  3.1库房
  储存各种生产需用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机具和半成品、成品的场所。

  4管理职责
  仓库负责人负责仓库一切事物的安排和管理,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货等日常管理。

  5管理内容
  5.1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5.1.1物资到货验收外观质量检验是检验物资表面有无水渍、潮湿、溶化、生锈、变质、损伤等异状以及尺寸偏差等缺陷,对于金属材料还要检验表面裂纹、结疤、拉裂、弯曲、压痕、切斜、检验取材缺口(是否过大影响整体尺寸)等外观质量缺陷,金属材料还应向物采送货人员索取入库材质化验单。
  5.1.2根据物资计划,检验核实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批号、出厂日期、制造厂家、数量、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计量单、发货明细、外包装标识等;物采交与我厂的物资应名称相符、规格无误、材质清楚、数量准确、附件不缺、资料齐全。
  5.1.3包装标注物资名称与实物不相符或受潮、破损,必须当面打开与物采中心人员现场核对清点。
  5.1.4物资外观表面存在质量缺陷的,应判定为不合格。
  5.1.5对检验不合格的或发货不全的、规格错误的物资,物资验收人员应及时向物采中心送货人员反馈反馈。对不合格物资要做部分退货或全部退货处理。要做退货处理的物资,应妥善保管,配合物采中心退货处理。
  5.1.6对检修所需的有特殊材质要求的物资,需经物采化验合格后方可入厂验收。如有必要根据机动科安排,委托第三方再行检验。如物采不能提供入库检验资料,我厂有权拒绝验收。专用配件没有检验手段的,以生产厂方出具的合格证为准,但注意跟踪产品质量,以保证这些配件在质保期内及时发现问题。
  对于阀门应由物资总库入库验收且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领用,领回后送总厂试压房进一步检验,如有不合格及时向机动科相关人员反馈解决。
  5.1.7机电、配件、阀门、机械设备、起重运输设备、金属材料产品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其它物资外观质量全部检验应为100%,对包装完好,件数整齐,同类规格的物资可按20%抽检,如发现一处不合格,因扩大到全部检验。
  5.1.8对于物资首次进入总厂的厂家所提供的金属产品(管材,型材,板材,螺栓等),其产品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化验单位做理化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9所有物资必须通过验收程序,判定合格方可入库。

  5.2物资存储管理
  5.2.1储备物资的保管保养,必须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SY/T5591-93行业标准、《石油工业物资分类目录》,以及玉门油田分公司颁发的《安全防火禁令》等有关规定。
  5.2.2仓库料场要分区分类统一规划,按照物资类别、形状、性能和保管要求,结合物资编码的顺序,合理安排货位,编定货位号码,在料架货垛上标明,同时在帐册标签上登记。凡上架分层码垛的物资,库内必须做到“四号定位”,料场要做到“三号定位”,即区号、排号、位号。料架与货垛应一律横式和纵式排列,料场物资堆码顺序一律由南向北,计量单填写由左到右,并按堆码层次相应填写在计量单上,对号入座。计量单的发放核销,要用红笔注明领发单位、时间及数量,核销完毕后的各项计量单要进行装订,妥善保管,以备查验。堆码的每项物资要悬挂标签,注明规格型号,商标铭牌全部向外,做到三线一面。
  5.2.3库存物资必须做到:
  1、实物与凭证、帐册互相核对相符,规格、材质清楚,配套完整,数量准确。
  2、“四号定位”、“五五摆放”(定量装箱的大宗物资可原箱堆码),过目成数,方便收发盘点,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3、按物资性能和保管条件及有关《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抽样复检,整码倒垛,无损储存,质量完好。
  5.2.4金属料场必须按料的属性、类别分货区编排货位,每区树立标牌,每垛标明货号。材料按规格大小顺序,集中堆垛,层次分明,衬垫合理牢固,垛与垛之间留有通道,便于收发料工作。
  5.2.5建材、化工料场料棚,应分区分类,安排建造。在储存区打线划分编排货位,合理堆垛保管,货垛必须整齐、牢固,纵横成线,五十成行,上盖下垫,每垛悬挂标牌,注明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便于收发盘点。
  5.2.6除大宗捆扎钢材、石油专用管、桶装烧碱、大型设备允许露天存放外,其余物资均入库管理。进库物资的各种资料和合格证等要随物保存,大宗物资的质证书要按档案化管理,复印件随货同行,帐册和一切原始凭证由仓库保存十年,不得擅自销毁。

  5.2.7物资的保管保养措施:
  1、凡保管规程要求不允许露天存放的物资,一律入库保管。
  2、入库物资发生受潮、损伤或包装破损,应先整理保养、翻晒,再上架归垛,如有困难应向上级反映,作出保养计划,尽快安排解决,不得长期拖延不管。
  3、入库物资性能不同,互有抵触者,不能混存一处,必须分库或隔离存放。
  4、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资,必须专库储存或隔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5、易锈蚀的材料配件,必须涂油,包扎,密封,并定期检查除绣。
  6、易挥发、渗透、变质的物资,应经常检查包装、封口和温度,采取防护措施。有储备期限的物资,应标明入库或出厂日期,临近期限时及时向物资计划供应科反映处理。
  7、对怕热、怕冻、怕潮及易干裂、老化的物资,应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并按季节及气候变化采取保温、吸潮、通风或密封措施。
  8、存放怕雨、怕潮、怕晒的物资,必须上盖下垫,必要时加以密封。
  9、仪表、电料等应做好防尘、防震、防冻、防潮等措施。
  10、轻纺产品要防潮、防尘、通风、翻晒、防虫蛀鼠咬,做好灭鼠杀虫工作。
  11、放射性物资要按有关规定储存,并定期检查,不准任意改变保管条件和方法。
  12、易碎、易损物资要衬垫、填充,并有明显标志,做到轻拿轻放。
  13、成套设备应配套管理,主机、附件、部件、工具要成堆配套,不得分散存放,严禁拆卸挪用。
  14、正常储备的物资悬挂黑(蓝)色标签,报废物资悬挂红色标签,以示区别。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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