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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
1、各贵重物品保管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综合管理部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
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打印机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除外)由总务后勤部安全员/行政部行政主管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各自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使用者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如果发现设备有运行不正常的现象,应及时与保管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保管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自行处理。
5、保管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1:外修申请单),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他人或带回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做好防火、防盗,落实防范措施。
10、公司笔记本电脑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一经发现,酌情予以警告、罚款、通报批评、开除处理。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
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贵重物品领用申请表)→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预计归还时间→实际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外修申请单》
附件2:《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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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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