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集团创新管理上台阶、资金切块管理、节约挖潜的战略意图,加强对仓储物资的管理,简化流通环节,规范仓储物资检验计量、入库、发票结算、仓储管理、出库等方面的流转程序,推动仓储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程序:
一、收货、入库:
1、仓库保管员接到有计划员和业务员核签的《收货通知单》后方可收货,并严格按《物资采购计划》和《物资采购申请单》收货,否则保管员应拒绝收货。
2、凡是进厂物资需要检验的,保管员及时填写《取样通知单》,通知检验部门按照质量标准及时取样检验。无《质检合格通知单》或质检员签字保管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不得发货。检验不合格需要复检或降级使用的由质量检验部门在报告单上签署意见,保管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3、凡是进厂物资需要过磅计量的,按照公司《出入厂物资收发通知、过磅 、押运、出库、入库、记帐程序管理规定》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凡是进厂物资需要检尺计量的,按照公司检尺计量的相关规定执行。无过磅、检尺手续保管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不得发货。
4、保管员按程序审验手续合格后方可接收货物,接收货物后及时计量清点,核对无误后开具《入库单》。
5、保管员按财务规定办理实物入库手续。定期与微机室核对入库数量,确保无误
6、物资入库后,对不按计划领用的物资保管员要及时提报。
二、出库:
1、仓库出库的所有物资必须按正规手续,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出库手续的出库数量严禁涂改。
2、按计划领用的物资,保管员按照微机室打印的《产品出库计划》发货。《产品出库计划》周转过程中严禁涂改。
3、领料单领用的物资,微机室审核无误后,打印正规领料单到归口库房领用。
4、非计划领用生产性物资及生产辅助物资,保管员控制库存,在保证计划用量的前提下,可以发货;不能保证计划用量的,由使用部门提报采购计划,并经过生产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发货。
5、直接进入生产部门的物资的出库,保管员与使用部门共同核对库存,逐日计算车间耗用数,由使用部门按领用手续规定开单领用。可办理一次性出库,或者月底汇总出库。
6、报废物资的提报。物资入库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物资报废的,保管员应及时提报。物资的报废必须有鉴定小组出具的处置报告。物资管理中心 按处置报告要求处理。
7、保管员每月底应及时与微机室核对库存,确保库存无误。
三、其他规定:
1、根据物资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要求,及时提报相关报表。
2、考核:
(1)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程序执行的,视情节轻重,扣罚50---200元。
(2)物资管理中心中心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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