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库房保管制度
1.1 物品入库后,按形状、作用、性质等要素分类保管,建立分类账,对于怕光、怕湿、怕高温的物品一定要妥善保管、精心养护,以防造成浪费。
1.2 保管人员要熟悉其保管物品的数量、入库时间、失效期,并做到先入先发、近期先发。
1.3 库存物品应按规定周期盘点清查,及时报表。
1.4 一次性消毒物品应严格按其效期管理发放,超过效期的一律不得出库。
1.5 物品破损或其他原因需报废时,应由保管人员填写报废单,注明原因,经科主任审核后报院长批准,如需销毁,必须要三人以上监销并签字备查。
1.6 库存物品的码放要科学规范。特殊物品的保管存放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
1.7 库房内严禁烟火。保管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设施、器具,并经常查看其完好情况。消防设施、器具应放置予易于取用之地。
1.8 库房应有严格的安全防盗设施,保管人员应经常查看防盗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1.9 库房保管人员要经常查看库房设备,设备状况不利于存放物品的及时反映、处理。
1.10 库房保管人员要遵守有关法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核查。
2医疗器械、卫生材料验收入库、发放制度
2.1 凡购入、调入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由库房保管人员与验收员一同验收入库。
2.2 一次性物品、内固定材料每次进货索要出厂检验报告和其它证照,计量器具应有合法检定证书,并建档备查。
2.3 验收中证照不全或质量有疑问的物品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必要时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4 验收时发现实物与采购计划、购货合同或供货方提供单据不符时,应根据情况查明原因更正或退换处理。
2.5 有效期物品同《卫生材料效期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验收。验收无误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2.6 凡购入或调入的器械、材料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医疗设备需由设备管理及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并建帐建卡、建立技术档案后再行入库。
2.7 办理入库后应按库房管理规范码放、保管。库房保管人员应做到帐、物、卡相符。
2.8 库存物品发放原则上只对各科护士长或主任指定请领人员。请领人先写好请领单,保管员按单发放后双方签字认可。发放时库管员应坚持“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2.9 保管员应按院有关规定及时报表。
3 器械材料库操作规程
3.1 库管员每月根据临床需要制定采购计划,设备科按物资采购有关规定审批后采购。
3.2 物品到库后,由库管员及其他交接、验收人员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实物验收。
3.3 经确认物品数量及质量无误后,及时办理入库。
3.4 物品入库后按有关制度储存、保管、发放,特殊品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各请领人根据临床物品消耗情况及时请领。
3.5 库房管理员按有关规程发放物品,办理出库手续。
3.6 物品出库后及时盘点、下帐、报表。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