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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规范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货物、设施和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三.制定、审核与颁布
1.本制度由制定。
2.本制度由负责审核。
3.本制度由负责颁布。
四.内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护库内人员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管理员为消防专管人员,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仓库防火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u落实各环节岗位防火责任制;
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5.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防火工作。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人员离开仓库,锁闭大门前,必需切断全部电源。
7.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8.库房内(包括仓库办公室)严禁使用明火、吸烟。
9.仓库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10.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杂物。
11.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挪用。
12.仓库经理需每周不定期的对仓库进行安全巡查,填制《仓库安全检查表》。对仓库相关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整改安全隐患。
13.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14.发现火情,应迅速采取措施扑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5.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学习相关安全管理制定等其它安全知识。
16.处罚
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罚金,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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