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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工具的管理,并控控制在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丢失、人为损坏、浪费等情况,现公司工具的管理和使用做出如下规定,凡涉及到工具使用的部门应严加遵守,并不断总结,提出合理建议,以逐步完善工具管理的方式、方法,以达到维护和节约的目的。
一、工具分类
根据公司各部门对工具的使用情况,现对工具划分为以下4类
1类:手持自动或半自动机械类
此类工具包括:电钻、冲电钻、电锤、角磨机、电磨机等
2类:测量仪器
此类工具包括:卷尺、角尺、游标卡尺、千分尺、高度尺、水平平台、试电笔、万用表、塞尺、温度湿度测量仪、绝缘测试仪、镀锌层厚度仪、螺纹塞规、螺纹环规、焊角角度尺、推拉力传感器、专业工控仪表等
3类:手提人力类机械工具
此类工具包括:螺丝刀、钢丝钳、扳手类、卡簧钳、剥线钳、工具箱、壁纸刀、拉铆枪、胶枪等
4类:附着类
附着类是指无法单独使用,必须加附在其它工具上才能发挥作用的工具,根据其附着具特性又分为以下4种。
1.机器锯片类、机器刀头类、钻头类;
2.角磨片、抛光片类;
3.披头、套筒类;
4.电源线、插头、插座类。
二、编号规则
以系统内名称规定为准
三、领用发放规则
1、各部门领用均应按要求填写工具申请单。1类、3类和4类中的工具,在计划内的工具领用,由厂长(或其制定负责人)对领用进行核准,并承担责任。若在计划外,需要增补则应填写“工具增补申请报告单”,经各部门领导核准后方能给予发放。
工具申请单.png
2、关于车间人员工具领用发放由生产副总、厂长、车间主任共同确认后,填写工具申请单后一并发放。
3、所有工具的再次领用、更换,应把报废工具退还至库房,若不能退还工具的以丢失赔偿原则处理。
四、可重复使用工具的特别条列
1、可重复使用工具是指经维修、保养和加工后可再次使用的工具。包括第1类、第2类和第4类。
2、第1类工具的报废,若送修后的确不能修复的库房管理员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按报废处理。
3、第4类工具中的工具,属于可再次使用工具。各部门交回库房时,库房应进行登记。若可再次使用,应在登记的备注中说明。若不能再次使用库房管理员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按报废处理。
五、报废及报废处理规则
各部门在使用工具过程中,因工具使用寿命或因使用不当等原因使工具不能使用,需要更换工具或工具报废的。须经相关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至库房换新使用。未得到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报废工具以及报废工具内的零件。
六、库房账务管理
1、工具谁领挂谁的帐。
2、为了有效控制工具,库房人员应对人员发放的工具分部门、个人如实记载,并于每个月月末进行清点确认,若发现工具有遗失应要求相关部门提交工具遗失说明和处理意见,同时库房主管应通报生产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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