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物品摆放管理规定
为使办公室物品摆放规范、整齐、统一、美观,积极打造优美的办公环境,展示我校良好的外部形象,按照人性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各科室工作实际,特制订办公室物品摆放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物品摆放的基本要求:
1、办公室物品的摆放以整齐、整洁、有序为主。
2、两个对放的办公桌中间不得有间距,桌面上除台历、茶水杯、常用文件和书籍外(文件、书籍不得超过 3本),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3、台历摆放在办公桌中间,文件、书籍摆放在桌子前沿的最内侧,与邻桌的书籍连接摆放。
4 、电脑桌上除电脑系统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得放在上面。
5、笤帚、畚箕放在门后。
6、纸篓放在办公桌的内侧靠墙处,垃圾及时倾倒。
7、窗台上可适量摆放花盆外,不得摆放其他任何物品。
8、办公室内墙面及所有办公设施不得私自张贴画报、随意涂鸦、嵌入铁钉等,不得破坏墙面美观。
9、影响整体美观的私人物品不允许出现在办公室内,办公室通道中不允许摆放任何物品。
10、 下班时,请将办公椅放在办公桌下的空间处,椅背贴桌面平行,最后离开办公室时,须将饮水机、电脑、照明灯关闭,切断电源。
二、工作椅摆放要求:
1、人离开办公室短时外出,座位半推进;
2、人离开办公室,超过四小时或休息,座位完全推进。
三、文件资料摆放要求:
1、文件资料的摆放要合理、整齐、美观;
2、各类资料、物品要编号,并按类摆放。
3、保持柜内清洁整齐,随时进行清理、整顿。
四、办公桌摆放要求:
1、办公桌要根据室内的情况合理设置摆放,体现整齐、统一、协调的原则。
2、办公桌上要分门别类,分出哪些物品常用,哪些不常用,哪些天天用;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要放在办公桌上。
3、物品摆放部位要体现顺手、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五、本规定由行政部、校办负责检查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