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存货和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业务有章可循,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1、 存货盘点:原材料、机物料、外购件、在产品、自制件、产成品、外协加工料、下脚料、废品等。
2、 财务盘点: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有价证券、保管品等。
3、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动力设备、事务设备等以资本性支出购置的资产。
(2)、低价财产:除固定资产外,价值较低可长期重复使用的财产,如办公桌椅、工装夹具等。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同财务部门于年终时,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和出纳共同进行盘点。
(3)、财产:由设备部、总经办、财务部于年终时,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
每月底所有存货,各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实施全面清点一次,以保证存货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月份检查
由财务部会同制造部和市场部进行存货随机抽样盘点。一般采用不定期抽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主盘人:由各存货主管人员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实施。
2、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和记录数量,物资少时可由主盘人盘点。
3、记录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和确认数据工作。
4、协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物资的搬运和整理工作。
5、复盘人:由各部门主管组成,负责检查各盘点区域内盘点数据的真实性。
6、监点人:由管理部视需要派各管理部门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第五条 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审核后,按分组进行实施。
2、盘点所需的各类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3、各产业和仓库应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有标设。
(2)、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依据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在存货盘点上进行调整。
(3)、准备好与盘点有关的计量器具和工具。
4、盘点期间已收到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材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设。
第六条 年终或搬迁全面盘点
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制订盘点计划表。通知有关部门,定时进行全面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急用料外,原则上一律停止收发料。
3、年终或搬迁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时,应上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4、盘点时应采用精确的计量方式,避免用目测方式,每项财产物资的数量应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的盘点,盘点数量不得更改。
5、盘点时,记录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各类盘存表中,盘点完毕确认无误后,相关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若有出入的,必须重新盘点。盘点完毕后,记录人应将各类表格进行统计汇总,一联送仓库管理员,一联送财务部。
第七条 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等项目的盘点,应由财务部会同总经办共同进行盘点,可采用不定期抽点方式。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发生业务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3、盘点完毕后,记录人应依据盘点情况填写盘点报告,以双方确认后签字。一联送财务部,一联送总经理室。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