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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仓库部门负责药品储存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按药品的包装,说明书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对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药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按药品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储存的药品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搬运和堆码药品的规范操作;
=====全文目录=====
第一章: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
第二章: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2
第三章:药品储存作业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4
第四章:库存药品盘点制度……4
第五章:药品安全管理制度……5
第六章:中药饮片管理制度……6
第七章:劳动保护管理制度……8
第八章:药品储存操作规程……9
第九章:药品出库复核操作规程……9
第十章:搬运和堆码药品操作规程……10
第十一章:库存药品盘点操作规程……11
第十二章:电子监管药品操作规程……12
第十三章:药品零货拼箱操作规程……13
第十四章:仓储部职责……14
第十五章:仓储部负责人职责……15
第十六章: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16
第十七章:出库复核岗位职责……17
第十八章:药品退货管理制度……18
第十九章: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验证管理制度……20
=====正文节选=====
第一章: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JJ-ZD-11)
[目 的] 确保储存的药品质量,实现仓库科学管理,
[依 据]《药品管理法》、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药品的储存管理
[责任部门]仓储部
[内容]
1、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具体标识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常温10-30℃,阴凉处不超过20℃,冷处2-10℃。未规定温度要求的,一般是常温。
2、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设置适宜温湿度条件的常温库为10-30℃,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为2-8℃。(企业标准)
3、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合格品区、配发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待定药品(待验区、退货药品区)为黄色。
4、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5、搬运和堆码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6、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7、药品码放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垛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8、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并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11、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集中存放。
12、储存药品的货架、货柜、推车、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13、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
14、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15、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私人物品。
16、药品待验区域及验收药品的设施设备应当能够符合以下要求:
(1)待验区域有明显标识,并与其他区域有效隔离;
(2)待验区域符合待验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
(3)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药品;
(4)按规定配备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与数据上传设备。
第二章: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JJ-ZD-14)
[目 的] 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
[依 据] 《药品管理法》、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
[责任部门] 仓储部
[内 容]
1、出库时应当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⑴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⑵外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现象;
⑶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⑷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5)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2、药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3、药品出库复核应建立记录,包括购货单位、通用品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配送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
4、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的出库复核:
⑴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明收货门店的名称
⑵拆零药品应按配送单逐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装箱加封;
标明收货门店的名称;
(3)液体制剂等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标明易碎药品轻拿轻放。
5、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6、药品出库时应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
7、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门店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调入单位、收货人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8、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1)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2)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
(3)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10、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在出库时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第三章:药品储存作业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JJ-ZD-33)
[目的]规范储存作业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依据]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 储存作业区的管理
[责任部门] 仓储部
[内容]
1.储存作业区属于库房重地,非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授权或批准方可进出。
2.应采用门禁系统或人员登记等方式对库房进出人员实行可控管理,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3.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例如就餐、饮质、吸烟、打闹、嬉戏、玩牌等)
4.药品储存作业区内应保持卫生,整洁,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5.未经批准的人员、单位禁止进入药品库区。
6.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执行和落实。
第四章:库存药品盘点制度
(文件编号JJ-2D-34)
【目的】加强库存药品管理,确保库存药品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
时、真实地反映结存状况。
【依据】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库存药品盘点
【责任部门】仓储部
【内容】
1、仓库保管员:负责对库存药品进销存记录及盘点工作,保证货帐相符。
2、采购部:负责制作盘点表格,协助仓管人员进行药品盘点工作及数据核对工作。
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表审核工作,对盘点盈亏原因进行汇总及问题解决跟进;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
4、质管部负责盘点期间发现药品质量问题的处理。
三、盘点时间:每年进行一次
四、盘点相关要求
1、盘点表中的盘点数必须是当前实际有效库存。
2、盘点表填写库存差异原因上报总经理。
3、库存差异原因应在盘点后的三天内找出并给予解决并填写差异调查,确认和处理记录。
4、盘点表由仓储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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