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原物料、半成品和成品在受入、贮存、搬运、发放各阶段的防护管理,防止其损坏变质,确保产品质量特性不下降,满足制造部门和客户方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原物料(包括客供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入库至出厂全过程的包装、搬运和仓储等管理。
3、职责
3.1 仓储部
对入仓物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点收、标识、搬运、贮存、发放及帐目管理
3.2 品保部
对原物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品质检验,并标识其品质状态,以及库存超期物料重检工作。
3.3 制造部
对入库超出6个月的成品进行重工检验。
4、定义
4.1 原物料:构成本公司制成品的一切原材料,统称原物料。
4.2 客供料:由本公司客户报提供的用于其产品的物料。
5、运作程序
5.1搬运防护
5.1.1 搬运原则
5.1.1.1 搬运途径,尽量选择平整及距离最短的路线。
5.1.1.2 途径障碍,应保持搬运走道通畅无杂物或其它阻碍物。
5.1.1.3 搬运工具,应选择合适的搬运工具,如移动用的手推车、油压车、堆高机,盛装用的木箱、塑料胶筐、纸箱等工具。
5.1.1.4 动作要领,做到轻拿轻放,不乱抛乱丢,对搬运的产品要有效地加以防护。
5.1.2 搬运办法
5.1.2.1 物料搬运配置人力、机械化与自动化,依物料体积、重量等特性选择以人工、手推车或堆高机搬运。大宗物品上下架、上下车时应采用堆高机进行。
5.1.2.2 物料搬运堆叠不可太高(不得超过1.9米)、太重(超过电梯或推车、堆高机正常使用范围)、体积太大(超过卡板或进出口通道)。
5.1.2.3 搬运过程的保护:物品选择适当的外包装,搬运人员应注意在搬运前作好对物品保护,以免受撞、潮湿等。
5.1.3 搬运注意事项
5.1.3.1 体积较大或搬运数量较多者,应使用液压车为搬运工具,且物品放置于卡板上。
5.1.3.2 以液压车搬运作业时,体积较大且重量较重之物品应放置下层,考虑液压车之负荷及重心之稳固,避免人员不必要伤害及物品摔落使品质受损,应控制堆放高度。
5.1.3.3 摆放物品时,严禁将物品重摔或以手捶、敲、脚踢,以确保物品之品质。
5.1.3.4 包装因搬运不当破损,应向仓库领用与物品相同的包装材料,将包装破损的物品予以更换,以确保物品品质。
5.2贮存防护
5.2.1 贮存原则
5.2.1.1 贮存的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1.2 物品堆放原则:上小下大、上轻下重。
5.2.1.3 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在地上,应放在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5.2.1.4 废料必须分开贮存,危险物品进行隔离和专区域贮存管理。
5.2.1.5 严禁火种进仓,在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5.2.2 贮存方法
5.2.2.1 依包装类别、物料特性及供料方式选定卡板、铁架等方式存放。
5.2.2.2 存放应同一类别储存同一位置,堆放整齐,标识清晰,分类分区存放。不许数种物品随意堆放数处,造成搬运、管制困难且物料易受损。
5.2.2.3 对顾客物料进行特殊管制。来料用“顾客”章在物料条码标签上注明以区分检验合格入库后规定具体区域贮存;其它方面同其它物料进行同样的作业管理。
5.2.3.4 存放要考虑地板、卡板、货架负荷能力、设备举高能力。
5.2.3.5 对膨松、耐压差、危险性高之物料以单层存放为原则。
5.2.3.6 原物料摆放原则上不超过六层,成品原则上不超过六层。
5.2.3.7 溶济类等高危险原料独立设置“化学危险品仓”进行贮存,其管理依《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
5.2.3 贮存环境
5.2.3.1 确保原物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因贮存环境的变化引起品质异常,要求贮存环境的温度控制在25±5℃之间,湿度控制在30-75%RH之间,且做到防潮、防火、防晒、防爆、防腐蚀、防化学污染等措施。
5.2.3.2 仓管员每日上班需如实在《温度管制推移图》和《湿度管制推移图》上记录温湿度记录器上所显示的温度和湿度,并将温湿度用曲线标示清晰。
5.2.4 物料及成品贮存期限规定
5.2.4.1 颜色识别管理:每年入料按照进料月度标签规定的12种颜色来识别。供方交货时在物料包装外箱侧唛右上角贴上物料条码标签,并在条码标签的条码位置右侧贴相应的月度标签,以识别物料供应商、GRN号、料号、品名、数量、日期等,并在仓库指定处设有颜色管理识别看板对照。进料月度标签的具体样式见《进料检验管理办法》。
5.2.4.2 仓管员在平时或月度盘点时,对物料进行全面检查,对超过物料保存期限的物料仓管员开出《逾期材料/成品复检通知单》提报IQC作重检验,经IQC重检合格后以“复检”标签,并注明复检日期;重检不合格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5.2.4.3 库存料超过保存期限,物料会变质,故对仓储调配料搬运、置放、领用必须依先进先出进行管理。
5.2.4.4 入库三个月的成品出货前OQC需返抽检,超过六个月出货前制造需全部重检。
5.3产品的受入防护
5.3.1 进入本司的物料都必需有本司的订单,供方方可交货(客供品除外);供方交付产品时需在产品外箱右上角贴对应的物料条码标签和月度标签。
5.3.2 物品进入本司首先需经仓库收货组点数验收,确认包装是否有破损、外壳顶部是否有加盖防尘隔板等,且开出《验收单》通知IQC验收。一切物料入库必需盖有本司IQC检验合格检验章在物料条码标签上。
5.3.3 进入本司的物料都必需经过本司品管验证,合格方可进入本司仓库;IQC检验合格品每日由收料组转仓员将入库材料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入仓库周转区)内,入库需在4小时内处理完成。所有合格品入库后均需按5.2进行作业。
5.3.4 产线退料时物料外箱上需有产线退料标识,外箱侧唛上角必需保留最原始的物料标识单并相应的退料单,送IQC检验入库OK品盖IQC复检章。产线退料仓管员应最先发放制造使用。
5.3.5 本司自制半成品需贴《标示卡》经品管签名确认方可入库。
5.3.6 IC等敏感元件入库时需将IC放置在黑色防静电框内,不可使用纸箱盛装,作业员需按要求穿戴静电衣帽及戴静电手环。
5.3.7 成品包装时必须按包装要求进行,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清楚包装要求,防止包装错误。入库前必须经检验合格、标识正确,入库时仓管员需建立入库台帐。
5.3.8 所有产品、物料受入时,仓管员需要帐卡上记录物料数量等信息,确保帐物一致,并按贮存位置存放,及将物料卡放置在对应的物料卡储位卡槽中。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