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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收货程序,保质保量的接收商品,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送货时,发须按规定送货时间持有效订单及一式二联送货到收货部,送货单上的商品必须按订单的内容顺序和格式填写。
二、收货员在接收商品时,按订单数理收货,不允许多收,只允许少收,商品的进价就底不就高的原则进行。
三、收货员在验收商品需要其他部门人员在场验收的应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在场,否则不能验收。
四、收货员在验收商品时,必须验收商品的包装、生产日期、质量、数量等内容。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电器商品应核对零配件,进口商品应核对进口标识。
五、大批量的商品质量、数量按抽检20%的方式进行,高于抽检数量20%不合格的立即拒收;精品和高价值的商品,根据供应商的送货单全检验收商品。
六、收货员在验收生产日期时,超过送货时期、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一律拒收,除有业务书面通知外。
七、收货员在验收商品包装时,包装有误,应登记并叫供应商重新到业务处改正包装档案后再接收。
八、在验收商品数量时,验收员应逐一清点,尤其注意礼盒装和普通装商品及换包装商品。
九、在验收商品时凡条码不对者,一律拒收,待供应商改正档案后方可接收。
十、收货员在接收商品按先来先收原则进行验收,团购商品、速冻商品、生鲜商品应优先验收。
十一、收货员在验收商品时发现不对的地方,应划打“X”符号,改正后由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无货的商品应划掉给供应商签字。
十二、收货员验收商品完毕,在供应商送货单据上用大写字样写上收货品种数,交供应商签名后,签上收货人全名及收货日期转给主管或监事员审核签字。
十三、收完货的商品,按稳固和商品安全的原则码放好同时收货员须在商品注明“店名”、“分货”、“库存”、“上楼”等标识字样后,指挥搬运人员放入指定区和通知移交相关部门人员答收。
十四、收货单据应有两人以上签名确认方位有效单据:一名收货员,一名监事员或主管。
十五、验收完的单据由供应商交给收货录入室审单员审单,制作电脑验收入库单。
十六、审单员接到供应商的验收单据时,应审查单据是否齐全,不齐全的返给供应商重新办理,齐全的交给信息员录入。
十七、信息员在录入时,核对电脑与单据的价格、规格、数量等等内容,不正确的交还审单员,由审单员追踪所有错误单据改正完成情况,再把正确的单据交给信息员录入。电脑验收单打印好后,供应商签字确认,经审单员审核签字盖章,一份给供应商,一份交商品部签收后转财务部。
十八、当天的收货供应商和单据,收货部门必须在收货单据登记本上登记,重打单据应须财务经理、商品部经理、配送中心经理签字,方可重打单据给供应商。
十九、电脑验收单作为公司与供应商对账、结款、交接商品的凭据。收货单据每日应归类整理保管,留档时间为一年,电脑验收单录入完毕后,立即审核,不能审核的也应在当天审核完毕。审单员必须每日核对、追踪电脑内的进货、调转、退货单据,发现错误的必须要求操作人员改正。
二十、无定单的商品、条码不对的商品一律拒收,除有计划处书面通知以外,在接收商品过程,由审单员进行保管,任何人不允许动用。
凡违返以上各环节者,给予10元/次罚款,造成损失按商品售价赔偿或辞退。试行三个月,与之有冲突文件,以本规定为主。
本规定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总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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