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实现对物料标识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不合格物料在生产过程中不被误用,混用和违规出厂,使生产进程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标识对象
工厂所有的物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以及待处理的物料。
(三)标识的形式
标识的形式包括核准的印章,标签,检验记录以及实验报告等。
(四)权责划分
质检部负责物料标识的制定和实施,生产部和采购部提供建议并协助执行。
二.标识的分类及其适用范围
本工厂的标识无主要分为标志牌,标签以及色标三类,详细介绍如下:
(一)标志牌
(1)标志牌是用木板或金属片等材料做成的小方牌,使用时应按物料属性悬挂在物料的外包装上。
(2)根据工厂标识需要,分为“待检”牌,“暂收”牌,“合格”牌,“不合格”牌,“待处理”牌,“退货”牌,“返工”牌,“返修”牌,“报废”牌等。
(3)标识牌主要适用于大型物料或成批物料的标识。
(二)标签
(1)标签又称箱头纸,是一种标签纸,具体使用要求如下所示。
①质检部在使用标签时应将物料的品名,规格,材质,来源,工单号,数量,颜色,日期等内容填写完整。
②“品质状态”栏由质检人员按物料的检验结果粘贴相应的色标标识并盖章确认。
③标签应贴在货物外包装箱的醒目处。
(2)标签主要适用于装箱物料和堆码管制的物料。一张标签只能标注同类物料。
(三)色标
(1)色标的形状为一张正方形(2cm×2cm)的有色粘贴纸。
(2)色标可直接贴在货物表面规定的位置,也可贴在物料的外包装或标签纸上。
(3)色标的颜色分为绿色,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五种,分别代表一下内容。
①绿色:表示受检物料合格。
②红色:表示受检物料不合格且做退货处理。
③橙色:表示受检物料不合格但可做特采处理。
④黄色:表示受检物料不合格但做加工/挑选使用。
⑤蓝色:表示受检物料无法确定是否不合格,表示“待处理”。
(4)色标的适用范围。
①量具,刀具,工具等的校验结果的标注。
②大型物料质量的标识。
③全检物料质量的标识。
④模具状态的标识。
⑤大型特殊物料品质的标识。
三.标识物的使用
(一)进料的标识
(1)质检部进料检验员检验时,若来料合格则即时在该批(箱或件)货物的外包装上挂“合格”标牌。
(2)质检部进料检验员检验时,若发现来料中存在不合格品,且数量已达到或超过工厂来料质量允收标准时,则即时在该批(箱或件)货物的外包装上挂“待处理”标牌,并上报上级主管裁定处理,按最终审批意见改挂相应的标识牌。
(二)制程物料的标识
(1)制程中的合格物料直接传入下一级进行生产,阶段结束后,放于制定区域,挂“合格”牌,并加盖相应的印章。
(2)制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物料,员工应主动的放入专门的不合格物料箱中,待该箱装满时或该工单产品生产完成时,由专门的人员清点数量,并在容器的外包装表面指定的位置贴上相应的标签纸,经所管部门的质检员检验后加盖相应的印章,搬运到指定区域,摆放整齐。
(3)每只箱内不合格物料不能混装。
(三)仓库物料的标识
(1)质检员定期对仓存物品的质量进行评定,其中的不合格品由仓库集中装箱或打包。
(2)质检员在不合格货品的外包装上挂“不合格”标识牌,并粘贴相应的色标。
(3)合格物料依然按原标识放置,并填写检验记录。四.物料标识实施注意事项
(1)物料必须存放在制定区域,制定区域分为“待检区”和“已检区”。
(2)仓库管理人员将所有未检验的物料放入待检区暂存。
(3)质检人员需在色标标识上盖章确认。印章分为“合格(PASS)”,“不合格(让步接收)”,“不合格(挑选使用)”,“不合格(待处理)”,“不合格(REJECTED)五种。
(4)进料,制程和最终产品的印章形状不同,质检人员要注意区分。
(5)质量状态不明的物料,需标记“待处理“标识。
(6)不合格物料无论被确定为何种处置方式,质检人员应立即作出标识,并及时进行分类隔离存放,以免发生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