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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因其本质固有之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及反应性等危害性,无论于制造、使用、储存、运输及废弃等运作过程中皆可能会产生严重事故。据多位学者研究指出,化学品的泄漏、火灾及爆炸事故中约有14~32%是发生于储存过程中,故必须加强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华硕园区现用到多种化学品,通过统计分析,主要分为易燃化学品,无几化学品,金属制品(锡膏锡丝等)等,其中危险性最大的是含有酒精,易丙醇,石油烃类等闪点小于28℃的危险化学品,为加强危化品存储管理,减少存储过程事故发生率,特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文件制定危险化学品仓库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引用标准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3、述语和定义
3.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系指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国家确定幷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其他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但由国家认定之危险化学品。
包括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
3.2甲类火灾危险性包括: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幷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摧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3.3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3.4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3.5爆炸下限:可燃的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
3.6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者。
3.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3.8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3.9散发火花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3.10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3.11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3.12防火间距: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3.13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信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14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15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16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
4、选址
1.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
1.2甲、乙类物品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
1.3园区化学品仓库,应距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25.0米,与厂房的间距达到12.0米,于主要道路间距10米,次要道路5米;
1.4根据苏州的气候特点,由于苏州常年最多风向为东南风〈夏季〉,其次为西北风〈冬季〉化学品仓库应该建在园区的西南或东北角,避免建在上风位。
5、化学品仓库的安全设计
5.1仓库消防系统
5.1.1火灾危险性分类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进行分类,园区化学品仓库所存储的清洗剂、助焊剂含有闪点低于28℃的酒精及异丙醇等有机溶剂,所以属于甲类火灾仓库.
5.1.2仓库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
5.1.2.1园区所有化学品仓库构件的耐火等级均为一级,具体耐火时数为:防火墙4.00h,承重墙3.00h, 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2.00h,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1.00h, 非承重外墙0.75h, 房间隔墙0.75h,柱2.50h, 梁2.00h, 楼板1.50h,屋顶承重构件1.50h。
5.1.2.2 一级耐火等级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
5.1.3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5.1.3.1 园区化学品仓库采用单层结构建筑其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分别为750 m2和180m2。
5.1.3.2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
5.1.3.3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5.1.3.4园区化学品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5.1.4化学品仓库的防火间距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1.4.1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建筑物、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m)
仓库防火间距.png
注:园区化学品仓库储存之化学品,危险级别最大的化学品即属于甲类储藏物品中的第1项,所以间距以甲类储存物品1、2、5、6项的数据为准(考虑储存量;蓝色字体标出)。
5.1.5灭火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对灭火系统进行设计。
目前,本园区化学品仓库潜在的火灾类型主要为严重危险等级的B类火灾,所以园区化学品仓库内不设计自动喷淋头和消火栓(B类火灾不能用水灭火)。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BC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园区目前配备的是干粉灭火器。
仓库内还可设置消防沙。
注:灭火器配置一干粉灭火器为例:
5.1.5.1.由于园区化学品仓库属于B类火灾,危险等级严重
5.1.5.2手提式灭火器在B类火灾,危险等级严重的化学品仓库的有效保护距离为九米,最小需配灭火级别为89B,所以需配备8公斤6公斤或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如下表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png
上述计算公式,代入灭火级别,可以得到单元的保护面积:
如1个8公斤干粉灭火器,的最大保护面积为144*0.5=77 m2
1个5公斤或6公斤灭火器最大保护面积为89*0.5=44.5 m2
通过综合考虑灭火器的最大保护面积和最大有效距离,来确定灭火器设置点的个数,同时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个灭火器,不大于5个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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