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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为规范公司货品出入库、调拨、转借、借用等手续,特制定本规定,凡本公司有关商品的管理事项,悉依本规定办理。
2、本规定所称商品,指店面储存的全部货品。
3、本规定所称货品管理,包括存量计划与控制、进货、出货、调货、保管、盘点作业流程等经营活动。
第二条 采购与控制
1、本公司各项商品的存量,应由仓库部妥为控制,以避免资金呆滞或存量不足影响销货,期以达成适货、适量、适时的商品供应目标。
2、销售较快的商品,仓库部应于每月10日(或随时)会同各有关部门,参照以往销售记录、市场状况及营业计划等因素,分别机动制订最合适的订购点、订购量以及安全存量。
3、订有订购点、订购量及安全存量的商品,应由仓库部确实据以控制,存量到达订购点时,应及时申请购货补充。
第三条 入库
1、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回收等,均应经市场部物品管理人员检验后才能入库。
2、物品管理人员应将每件入库的商品,清点列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入帐,录入思讯系统库存。
3、因演讲(培训)道具、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务部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4、市场部进货,仓库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主管。
6、各门店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联系市场部负责人,办理退货手续,退回时需经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 出库
1、各门店根据销售量,确定领用产品品名、规格、数量,至仓库部填写《补货单》,在软件系统里做好发货物品出库工作。
2、门店在销售时,需在系统打印销售票据,每月2号前寄出交给总部财务核对数量。
3、总公司仓库部可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对分公司补货。
4、同城调拨,从A店调往B店,需在系统里做好交接手续,审核系统单据。
5、分公司每月25日递交物品补货单,总公司市场部于接到分公司的需求单时,应立即发货,如缺货而须调拨供应时,亦应于当日回复预定供货的日期。
6、市场部库存充足时,应依据过去的销售资料统计及各分公司市场需要的预测,随时注意分公司库存情形,将库存商品依比例分配给各分公司。
7、任何出货,仓管人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帐,以利存货的控制。
第五 条盘点
A盘点时间
1、盘点时间为每月的20—25号早上8:30---12:00,必要时可关门盘点,盘点时间避开初一、十五。
2、总部库管可根据各区店面实际情况安排盘点时间。
B盘点前
3、店面和仓库调货、收货,单据在系统里隔日前完成。
4、盘点人员安排:行政部财务和办公室主任,店面店长和店长安排的其他员工协助盘点。
5、盘点前,各区主任需提前通知店面具体盘点时间,(避开初一、十五)和盘点范围,以便店长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6、店长需提前处理好销售单据,未打单的全部打单保存等一些情况,确保账面库存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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