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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明确仓库消防安全管理的制度。
范围:仓库保管员工及外来人员。
责任人:仓库主任、保管员。
内容:
1.各种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
2.仓库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研究解决。
3.仓库严禁明火入内,内部应设有醍目的“禁止吸烟”标记,凡在仓库吸烟者,首先追究管理人员的职责,并按规定对吸烟者处罚。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仓库。
4.经常保持仓库内通道、楼梯、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道路畅通,严禁仓库物货乱堆乱放。
5.仓库的电器开关应装在仓库进口处,照明灯一律用封闭灯泡装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的照明灯应用防爆灯和防爆开关,并配备一定的通风设备以保证安全,危险品仓库在30℃以上的高温季节,自10:00至16:00停止发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发放。
6.凡使用、藏贮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必须按照上级有关《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厂有关规定执行。
6.1化学物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6.2遇火、遇潮、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和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按规定储存。
6.3不得将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储存在一起。
7.凡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必须按规定限额领用,做到当班用、当班领。工作结束后,由专人集中存放和指定地点。
8.仓库的一切消防设施、空调设施、运输车辆及安全标志,非经同意,不得动用,定期保养,以保证其性能安全完好。
9.严禁在库内私架临时电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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