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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公司财产实施有效的掌控.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原料.成品.包材和客供品).
3.说明:
3.1盘点分为月盘点和年度盘点两类,对于原料.成品.包材以及外包加工半成品的在库品仓库每月月底进行一次抽查盘点;对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原料.成品.包材.在制品及其它材料,每年年中/年终进行一次盘点,由财务部组织.
3.2月抽查盘点:
3.2.1在每月月底前,由资材部组织对原料.成品和包材的在库品进行抽查盘点(抽查率以不低20%为限度),盘点计划由仓库作成.
3.2.2仓库制成盘点清册,并负责盘点.
3.2.3如盘点时发现有数据异动,仓库组长顺追查原因,并作好更改后的记录,经课长核准.
3.3年度盘点.
3.3.1在每年6月月底,由财务部组织对公司原料、成品、包材、在制品及其它材料进行盘点.盘点计划由财务部作成,交总经理审核批准.
3.3.2在每年十二月月底,由财务部组织对公司所有原料.成品.包材.在制品及其它材料进行盘点点计划由财务部作成,交总经理审核批准.
3.3.3如发现有数据异动,由责任人提出书面报告,由相关部门课长审核,总经理确认后,责任人申请财务部修改帐目,财务部应保留申请书一年以上.
4.流程图
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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