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的工厂,也有这种情况的,特别是一些外协加工的货,由生产人员收货,他们更加熟悉,合不合格,能不能收,生产人员一看就知道了。
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企业有专门的仓管部门,收货最好生产物料人员负责验收、仓管协助(监督)点数。这样免得仓库收货,再交接给生产,可以减少操作的程序、简化工作。
至于物资账目,原则上来说是必须由仓管做账的,供货商的送货单,在验收货物后,由仓管、生产物料员同时签字,另与财务,三部门各拿一份。
这份单据,既是供货商的结款凭证、也是仓库的收货凭证、同时还是生产部门的领货凭证。仓管员凭此单据,做一份入库登记,记载供货商的送货情况;再加一份出库登记,记载生产部分的领料情况。
也许有人说直接交给生产部门自己收货、做账,这样更简单。但是,一般不建议这样做,生产部门出现的损耗、不良品等,就不好监督了,也失去了仓管的统计与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