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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库房管理工作有序、可控,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库房入库流程
1、质检员在ERP上做好入库单后,凭请检单、不良品处理单或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核实数量无误后,将实物上放到库房架子上,并将ERP上的入库单审核。
1.1质检员入库时需做到单子与实物放在一起,确保库管入库时能够分辨出哪份清单与实物是一致的。
1.2 质检员需将待入库的物品就近放到库房门口,以便库管办理入库,但要留出出入库的道路。
1.3库管入库时要做到除标准件外的所有物品的数量清点,标准件要看清标示的数量是否与请检单相符,再入库。根据标准件的来料周期进行不定时抽检数量,并尽量做到以较小单位做好标记,以方便出库。
1.4库管物品上架时,最后一个仓位没有放满时,不允许新加仓位,除第一以及最后一个仓位可以出入库,其他仓位不允许随意变动。
1.5新加的仓位必须做好标示,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到是末仓(多仓的可以用特殊标记)。
1.6上架时要按照固定的区域进行上架,不允许随意乱放。
1.7库房入库需在24小时内将待入库的物品做好入库(加急物品走加急程序,按照加急条件入库),如不能按时完成需及时向领导请示加班或延迟入库,不允许无故不入库。
1.8管材入库时,由接货人员复印两份来货清单,分发给质检、库房用于核对来料数量及规格,待内勤做好请检单后,质检凭来货清单核对请检清单是否正确,并办理入库,库管凭来货清单核对入库清单,正确无误后,审核入库。
1.8库房账存数量需在入库审核后再更新。
二、库房保管制度
2.1库管员负责物资的安全储存
对原辅料、产成品等在库物资进行有序化储存管理,报废品须隔离堆放。
2.1.1原则上物品摆放尽量做到大或重的件放在靠下以及坚固的架子上,且要离库房门口尽量近,小且轻的物件放到离库房门口远的地方,便于存取;
2.1.2物资存放还需考虑属性、特点、用途、分工,凡吞吐量大或周转较快的,落地存放或就近库房门口,周转小的,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定位编号。
2.1.3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法。据货物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垒放整齐。
2.1.4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2.1.5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四不”(不锈、不潮、不混、不漏、)要求,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1.6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2.1.7禁止非库管员擅自进入库房。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并力促消防器材备放到位、有效。
2.2库房锁门制度
2.2.1为确保库房物资的绝对安全,库管员下班或是长时离开库房前,须先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后,再锁好库房,做到钥匙随身携带(严禁钥匙乱丢乱放)。
2.2.2库管员短时离开库房的,应关门插锁(严禁库管员不在库房时敞开库房门现象)。
2.2.3出现经提示也不予改正之违规行为的,每次考核5元。
2.2.4遇非上岗日,或是无人上班时间段,严禁私开库房门(领导同意的除外)。
2.3库房限入制度
2.3.1任何职员,未经库管员允可,严禁擅自踏入库房。
2.3.2经库管员允可进入的,库管员应承担起监管责任,须跟随进行(确保其取放物资始终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
2.3.3未经允可擅自进入的,库管员应制止性提示。
2.3.4对于明知故犯,或是经提示也不予改正的违规行为,每人次经济处教5元,情况严重的,必要时加倍处教。
2.3.5 车间加班,库管需将钥匙交给车间指定的人(领料员),加班期间库房物品保管责任人权限同库管员,需将加班期间的出入库情况作好记录,其他人进入库房,需经其允许,并予第二天上班时与库管做好交接。
三、物资出库制度
严控用料成本,避免浪费,按实际正常所需发料。库管员在发料时须坚持一核对,二发料,三减数的原则。
3.1领取物资,符合换领条件的,须执行换领的物资发放/领取原则。
3.1.1因个人原因或物品本身造成物品报废的,先去库房进行退换,由库房调拨不良品库,反馈质检,质检确认后,需持有相关人员签字的报废单进行报废,报废标准以技术部门出具标准为准。个人原因造成重新领料的,考核责任人-5元/次。
3.1.2因BOM或技术问题,需要多件退换的,需由技术人员持办理好的退库单以及领料单或出库单进行退换,不能及时开具单据的,需持相关领导签字的借条进行借用,但需24小时内开具单据,并到库房撤销借条,晚交一天扣罚借用人及签字相关领导5元/天。由库管记录晚交天数,上交人事。由人事统一在工资中扣罚。由于工艺技术问题需要更换件不允许超过1次,超过的次数按照-5元/次考核责任人。
3.1.3因采购、委外、试件等原因需从库房借用物品的,需在库房的借用明细表上填写清楚,并注明借用原因,超出期限(30天)不能归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由领导签字。晚一天按照5元/天扣罚借用人及签字相关领导。
3.1.4库管办理出库时,实际发放物资情况应与领取认签记录完全一致,严禁出现无记录与认签记录不一致现象。库管员在发放物资时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签字出门后,默认物料领取与领料单一致)
3.1.5领料人持领料单以及出库单领取物品,库管出料要分好轻重缓急,优先出库加急单、量小的单。
3.1.6超物资领取范围的或领料人未按规定履行手续,库管员不得发放物资。
3.1.7物资的发放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3.1.8已失去使用价值的物资,须定时按规报批处理,严禁擅自将就发放/领取、以致出现损失扩大化现象。
3.1.9物资的领取须加强原则性控制,无关联人员不得擅自跨范围领取物资,做到所有发放/领取的物资都用于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库管员有权进行监督控制。
3.1.10为确保库房工作有效、全面、正常运转,领用物资应做到有计划进行,并自觉遵循库房发放/领取物资时限(特殊情况例外)的规定,做到不擅自违规。
3.1.11 库房每天仅上午接销售的出货单,其余时间出货单需由领导签字后,走加急程序。
3.1.12下午4点半以后不再办理出库、入库,主要用于整理库房当天各种单据,以及已经入库但还未整理好的各个物品,确保当天物品上架整齐,账物相符,为第二天做好准备。
3.1.13物料出库,库管需将每种物料按照领料单顺序做好标记,便于车间领料人员的核对。核对时发现库房出错,车间领料人员可上报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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