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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的仓库管理工作。
第二节入库管理
第三条 材料入库管理
1、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严禁不合格物料流入生产程序,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材料不得提前发出。
2、入库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如: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第四条 自制半成品入库管理
1、产品入库时车间应先开出验收单,单上必须注明:半成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入库单位等,并由车间主任以及经办人签字。
2、入库前应先经检验员检验,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仓管员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所有半成品入库应在称重处称重,仓管员应监督称重,对未称重产品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4、仓库管理员凭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产品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的填写必须正确完整,入库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仓管员凭入库单登记入卡、入帐。
5、入库单一式四份,仓库一份、车间一份、财务一份、统计一份。
第五条 产成品入库管理
1、产成品入库时车间应先开出验收单,单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入库单位,并有车间主任以及质检员签字。
2、入库前应先在称重处称重,仓管员应监督称重。对未称重产品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检验员在检验合格后在检验单上签字,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4、仓管员在收到检验单以及称重单后办理入库手续,如发现名称,数量,规格不符或相关车间主任和检验员未签字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验收单填写必须正确无误。验收单应与检验单内容一致,经保管员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5、验收单一式四份,车间一份、检验员一份、仓库二份(一份存根、一份交财务核算)。
第三节出库管理
第六条 按“先进先出,定向定量”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程序。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程序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借等造成的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七条 车间领用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领料单向仓库领料,后勤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根据领料单,登记入卡、入帐。
第八条 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各单位领用物料必须有单位主管领导和领料员的签字。
第九条 领取物料时,仓管员要在领料单上签字,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
第十条 成品出库必须由销售部门开具《发货通知单》,仓库管理人员凭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通知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入账。
第十一条 《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一份、仓库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财务核算)。
第十二条 《发货通知单》一式四份,销售部一份、产品部一份、质控部一份、仓库一份。
第十三条 《产成品出库单》一式五份,销售部一份、财务部两份、仓库一份、门卫一份。
第四节仓库货物管理
第十四条 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现场实行6s管理,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一)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二)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三)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第十五条 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第十六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五节仓库帐务管理
第十七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十八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十九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至财务总监处理。
第二十条 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每月随盘存报表一起上交公司。
第六节仓管员职责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第二十四条 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二十六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如下: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仓储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盘点作业流程,提高盘点效率及准确性,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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